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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 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 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 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 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 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熟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
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交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弄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交了押金。正好双休日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性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
“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弄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挺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勃勃,“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性!”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挺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吸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弄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
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精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妻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
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苏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脱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林向远神色还显得挺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饱满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春威不露”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
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胸,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奶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湿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流浪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满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毛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湿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湿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潮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抽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揉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
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
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
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
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 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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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不会。
永远再不会。
开完会出来,秘书单婉婷仿佛由于了一下,才问:“雷先生,博远设计的杜小姐一周前就预约,想和您见面。您看见不见她?”
他听到“博远设计”四个字,想起是公司的合作商,于是说:“设计公司的事交给刘副总。”
单婉婷知道他没想起来,又补充了一句:“是杜晓苏杜小姐。”
他终于想起这个女人是谁,于是更加面无表情:“她 有什么事?”
“不知道,她坚持要跟您谈,一遍遍打电话来,她说是和您弟弟有关的事。”
单婉婷说完很小心地看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不知道为什么老板最近心情非常差,不仅一反常态地在北京住了很久,回来后对待公事也没有往常的耐性。公司有传闻说老板家里出事了,可是出了什么事,谁也不清楚,更不敢打听。
结果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丢下一句:“你看下行程表,抽出五分钟时间给她。”说完转身就进了办公室。
单婉婷去查了老板的行程表,调整出时间安排,然后才给杜晓苏打电话,通知她下午来见雷宇峥。
雷宇峥见到杜晓苏的时候,几乎没有认出她来。两个月不见,她瘦得厉害,瘦得几乎只剩了骨头,整个脸庞小了一圈,一双眼睛憔悴而无神。
他想起振嵘领回家的那个女孩子,丰润而饱满的苹果脸,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即使后来他认出她,并且阻止她和振嵘在一起,她上办公室来和他谈话,仍旧似有傲骨铮铮,似乎在她心里,有着最强大的力量支撑着她。
可是现在她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整个人都黯淡下去,神色疲倦。她抱着一个大的旅行袋,她把那个沉甸甸的袋子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拉开拉链,一下子全倒过来。扑通扑通,成捆成捆的百元大钞铺了一桌子,滚落得到处都是。
他皱起眉头。
她的声音很小,但很清楚。她说:“雷先生,这里是七十万,我知道不够,可是这是我能筹到的全部资金。我有工作,我可以申请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七十万应该够首付了。我是来请求您,把振嵘买下来的那套房子,卖给我。”
她的语气近乎卑微,可是她的眼睛闪动着难以言喻的狂热,她紧紧地盯着他的脸,他的眼睛,仿佛注视着这世上唯一的希望。她说:“雷先生,这是我唯一的愿望,希望您可以答应我。”
雷宇峥用手指轻轻推开那些钱:“那套房子我不打算卖给你。”
她不卑不亢地把另一叠文件放在他面前:“这是购房合同、房款发票。”
他仍旧没有任何表情:“合同还没有在房产局备案,目前它仍旧是无效的。”他拿起那份购房合同看了看,突然从中间就撕掉了。杜晓苏被他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惊呆了,眼睁睁看着他将合同撕了个粉碎,他轻描淡写:“付款人是邵振嵘,你没有资格拿到这套房子。”
“我只是想买下这房子,所以我才带着钱到这里来。”她浑身发抖,“你凭什么撕掉合同?”
“我不打算卖给你。”他按下内线,呼唤秘书,“送杜小姐出去。”
她没哭也没闹,很顺从地跟着单婉婷走了。
雷宇峥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没想到晚上下班的时候,他的车刚驶出来,她突然一下子从路旁冲出来,冲到了路中间,拦在了车头前,把司机吓得猛踩刹车。幸好车子性能好,“嘎”一声已经死死刹住,离她不过仅仅几公分的距离。风卷着她的裙子贴在了车头的进气栅上,她的整个人单薄得像随时会被风吹走,可她站在那里,直直看着他。停车场的保安吓了一跳,立刻朝这边跑过来。隔着车窗,她只是很平静地看着他,仿佛对自己刚才做的危险动作根本无所谓。
雷宇峥敲了敲椅背,告诉司机:“开车。”
保安把她拉开,车子驶出了停车场,从后视镜里还可以看到她在挣扎,似乎想要挣脱保安。
他漠视着后视镜中越来越小的模糊影子。
她以前是娱记,他想起来,而且如今她似乎把所有时间都花在这上头。她不哭也不闹,也不骚扰他,就是远远跟着他的车。他上哪儿她就上哪儿,他回公寓,她就跟到公寓大门外;他回别墅,她就跟到别墅区大门外;他出去应酬吃饭,她就等在餐厅或者酒店的外面。
她像一个安静的疯子,或者一个无药可救的偏执狂,非常平静,非常冷静地跟随着他,不管他走到哪里,只是单纯而沉默地跟随着他。他无数次让保安驱逐她,不让她出现在自己的写字楼附近。她不争也不吵,任由那些人弄走她——她很顺从地、也很安静地任由他们摆布,可是眼睛一直看着他。她的眼睛非常黑,瞳仁几乎黑得大过眼白,她看着他,目光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种空洞的平静,仿佛明知身患绝症的病人,没有任何生机,只是那样看着他。
她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疯子,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不把房子卖给她,她就天天跟着他,每时每刻跟着他,她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做这件事。
雷宇峥觉得奇怪,这个女人越来越瘦,瘦得手腕纤细得像是随时会被折断,保安架住她的胳膊,毫不费力就可以把她弄到一边去。可是不知道是什么在支撑着她,仿佛一茎小草,竟然可以奋力顶起石头,从缝隙里长出来。
单婉婷问过他两次:“雷先生,要不要我通知法务部出面,发一封律师函,她这是骚扰。”
雷宇峥瞥一眼后视镜里的人影,淡淡回答:“我看她能跟到什么时候,半年?一年?’
单婉婷也就不再提了。
杜晓苏比他们想象得要坚韧,她几乎风雨无阻,上班之前,下班之后,总是可以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中。逐渐地连雷宇峥的司机都习惯了,出车库之前总要先看一眼后视镜,只要杜晓苏的身影一出现,立刻踩油门,加速离开。
这天雷宇峥加班,下班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钟了,天早已经黑透了,又下着暴雨,四周漆黑一片,连路灯的光都只是朦胧的一团,雨下得太大,积水沿着车道往底下流,仿佛一条河。车子从车库里驶上来,两道大灯照出去全是银亮的雨箭,斜飞着朝车子直直地撞过来。雨刷已经是最大档,一波一波的水泼上来,被雨刷挂掉,紧接着又有更多的水泼上来, 天上像是一百条河,直直地倾泻下来。
司机因雨势太大,所以速度很慢,习惯性地看了眼后视镜,不由得“咦”了一声,旋即知道失态,再不做声。
雷宇峥闻声抬起头来,也看了眼后视镜。原来下这样大的雨,杜晓苏就站在车库出口旁,因为那里紧贴着大厦墙根,有裙楼突出的大理石壁沿,可以稍有遮蔽。她没有打伞,全身上下早已经湿透了,路灯勾勒出她单薄的身影,看上去倒像个纸人一般。只见她的身影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在忙忙雨幕中晃了几下,最后终于倒下去,就倒在积水中,一动不动。
司机从后视镜中看着她倒下去,本能地踩下了刹车。
雷宇峥问:“停车做什么?”
司机有点尴尬,连忙又启动了车子,后视镜里只看到她倒在水里,仍旧是一动不动。雨哗哗下着,更多的雨落在她身上,而车渐行渐远,后视镜里的人影也越来越小,终于看不见了。
杜晓苏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到邵振嵘,他回来了。可是她累得说不出话来,全身都疲乏到了极点,她没办法呼吸,她觉得呛人,也许是水,让人窒息。她连动一动嘴皮子都办不到,太累了,仿佛连骨头都碎了。她有那样多的话要跟他说,她是那样想他,所有人都说他死了,可是她不信,她永远也不会信。她想他,一直想到心里发疼,如果他知道,他会回来的。他让她等,于是她就一直等,乖乖地等,可是他没有等到他。
现在他回来了,他终于——是回来了。
她不哭,因为她有好些话,要说给他听。比如,她爱他,这一生,这一世,下一世,她仍旧会爱他;比如,她想他,她很乖,她有按时去看心理医生,她有按时吃药,她只是不能不梦见他。
可是他的身影很模糊,就在那里晃了一下,就要离开。她徒劳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什么,也许是衣角,她紧紧抓住了不放,有人又在掰她的手指,她惶恐极了,只是不肯放。她知道一放手他就走了,或者一放手,她就醒了,再也梦不到他。那是振嵘,那是她的邵振嵘,她死也不会再放开手,她宁可死去,也再也不会放手。
雷宇峥微皱着眉头,看着紧紧攥着自己衣角的那几根手指,非常瘦,瘦到手指跟竹节似的,却似乎有一种蛮力,抓着他的衣角,死也不肯放。不管他怎么 样用力,她攥得指甲都泛白了,就是不肯松开。
他已经觉得自己将她送到医院来是犯了个错误,还不如任由她昏迷在那里被积水呛死。他实在不应该管这样的闲事。可是她攥着他的衣角,怎么样也不肯放。她的嘴唇白得泛青,双颊却是一种病态的潮红。她发着高烧,吊瓶里的药水已经去了一半,仍旧没有退烧。医生来了好几次,护士也来测过计策体温,每次都说39度6、39度4
这么烧下去,不知道会不会把脑子烧坏反正她也跟疯了差不多。他想了很多办法想把她的手掰开,但她攥得太紧了,手指又烫的吓人,隔着衣服也似乎可以体验到那骇人的体温,他几乎想把自己这衣角给剪掉,以便摆脱这讨厌的女人。尝试着想要把她的手指弄开,于是弓下身体,离得近些,终于听清楚她在说什么。
她说的是:“振嵘”
原来她一直就是在叫振嵘的名字。
她现在的样子很丑,两颊的颧骨都瘦的突起来,头发也没有干,贴在脸上,更显得瘦。她的眼窝深陷下去,眼睫毛很长,可是是湿的,原来她一直在哭。枕头上湿了一大块。她哭起来的样子更丑,五官都皱成一团,身子也 蜷缩着,像只虾米。她哭得没有任何声音,就是流眼泪,泪水毫无阻碍地顺着长长的睫毛滑下去,落到枕头上。
其实当初她是很漂亮的,他记得她的大眼睛,非常漂亮,非常动人。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停车场捡到她,她当时伏在他的车前盖上,醉态可掬,死活拉着后视镜不撒手,认定这是出租车,认为他要跟自己抢出租车。他去拉她,她却忽然仰起脸来,亲吻他。
那吻很甜,带着些微的酒气。那天他大约也是真喝高了,因为他竟然把她带回去了。
整个过程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几乎是一言不发,除了他的腕表不小心挂到她的头发,大约很疼,她轻轻“啊”了一声。他于是把腕表摘下来,继续亲吻她。她没什么反应,身子一直很僵,反应也很生涩,非常出乎他的意料,因为她还是第一次。在他醒来之前,她就消失了。就像是穿着织金衣裳的仙都瑞拉,惊鸿一瞥,可是午夜钟声过后,便消失在时光的尽头。
可是他们终究是认出对方来,他认出她,她也认出了他,没有水晶鞋,只有难堪。他不动声色,看着她。这个女人,她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反应没出他的预料,她出尔反尔,她纠缠邵振嵘,她甚至振振有词。
可是振嵘如今不在了——想到这里,他觉得心里一阵难受。她还紧紧攥着他的衣角,眼角噙着很大一颗眼泪,发着高烧,她的呓语仍旧是振嵘。
或许,她对振嵘还是有几分真心。
司机还在急诊观察室外的长椅上等着,可是他走不掉,她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就像婴儿抓着母亲,就像溺水的人抓着最后一块浮木。算了,看着振嵘的份上,看着振嵘一直对她不能割舍的份上,一想到振嵘,他就觉得心里有个地方开始发软,软到隐隐生疼。
那是他最亲爱的弟弟,最亲密的手足。
她的烧渐渐退下去,护士拔针的时候她终于醒过来。看到熟悉的侧影,熟悉的脸部轮廓,几乎令她惊得叫起来,可是马上就知道,那不是振嵘, 那不是她的振嵘。
她的手还紧紧抓着他的衣角,她忙不迭地放开,像做错事的小孩。
默默地松开手,他的丝质衬衣已经皱巴巴的了,不知道被她抓了多久。
“谢谢。”她的声音是哑的,嘴里也是苦的,发烧后连舌头都发麻,说话也不利索。
他什么也没说,脚步也没厅,就像根本没听到,走掉了。
她病了差不多一周,每天挂水,没办法再去跟着他。好不容易不发烧了,医生又躲开了两天的吊瓶,巩固治疗。
他送她入院时曾替她交了一千块押金,这天她挂完最后一瓶药水,就去宇天地产的楼下,等着还给他钱。
到晚上六点多才看到他的车出来,她伸手想拦,保安已经看到她了,几个人十分熟练地将她拦在一旁,逼着她眼睁睁看着他的坐车扬长而去。
她去他别墅路口前守了一个钟头,没看到他的车出入,也许他回公寓了。在本市他就有好几个住处,她曾经天天跟着他,所以知道。
她应该把钱还给他,可是她仍旧没办法接近他,也没机会跟他接触。她没办法,只得把那一千元装在信封里,然后快递到宇天地产去。
她知道他不在乎那一千块钱,可是那是她应该还的。她也知道那天他是看在振嵘的面子上,才会送她去医院。她鼻子发酸,即使他不在了,仍旧是因为他的缘故。振嵘是她最大的福气,可是她却没有那福气,留住他。
天与地那么大,这世上,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杜晓苏没想到,那一千块钱又被原封不动快递回来,快递的递交人签名非常秀气,而且是个陌生的女性名字,叫“单婉婷”,估计是雷宇峥的秘书。
杜晓苏把快递信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最后才拆开来。里面不仅有那一千块钱,还有一枚钥匙。
钥匙放在印刷精美的卡片里,卡片上印着宇天地产的标志,打开来里面亦是一行印刷体:“一品名城欢迎业主入住”,后面则填着楼栋单元等等号码。
有一瞬间杜晓苏什么都没有想,自从邵振嵘走后,她常常有这样短暂性的思维空白,心理医生说是由于她有逃避现实的心理,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可是孜孜不倦,一直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这把钥匙,她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就像常常梦到振嵘,可是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下班后她没有打的,搭了地铁到一品名城去。小区已经陆续有业主入住,夏季的黄昏,光鲜朦胧。小区里新种了树木和草坪,喷灌系统在“噗噗”地喷散着水珠。有几滴溅到她的脚背上,微微一点凉意。
楼道里的声控灯已经亮了,她一路走上去,灯一路亮起来。其实天色还早,可以看见远处高楼缝隙里的一点深紫色的晚霞。她找着那扇门,摸出钥匙来打开,屋子里光线还算明亮,因为没有做隔断,朝南面的阳台和飘窗都有光透进来。
她走到空荡荡的屋子中央,想看到房子的时候,想到从前和邵振嵘无数次纸上谈兵,说到装修的事。
客厅里最大的那面墙,她用手摸了摸,水泥刮得很平,她想起来,振嵘给她出的主意,他们曾经打算在这面墙上自己动手绘上墙花。连样子都找好了,她专门在图书馆里泡了好几天,最后选中一尊宋代瓷瓶上的折枝牡丹,花样很复杂,画起来一定很难,但当时不觉得,喜滋滋拿回去给邵振嵘看。
屋子里空荡荡的,她在那堵墙前站了一会儿,四周都十分安静,对面人家开了一盏灯,隐隐约约有电视的声音,而这里就只有她一个人。
她蹲在那堵墙前面,额头抵着冰冷的水泥墙面,她只觉得有些冷,可是也没有哭。
最后,慢慢地,小声地说:“邵振嵘,我拿到钥匙了。”
这是他们的家,她要按原来设想的样子装修,搬进来一定要换上抽纱窗帘,然后看着日光一点难点洒到地板上,映出那细纱上小小的花纹。她会在书房里刷净白的墙面,然后放上书架,等改成婴儿室的时候,可以换成颜色柔和一点的墙纸
她和邵振嵘的家
她会好好活下去,因为他和她在一起,他一直会和她在一起。
她会努力让自己重新开始生活,就像他从来不曾离开,就像他永远在她身边。
她销假,重新回公司上班,毕竟工作可以让自己闲不下来。新晟这条线她还是一直在跟进,所以避免不了了与林向远的见面,但讲的全是工作。
没想到有一天在走廊里遇见林向远,她打了个招呼想要走过去,他却突然问她:“前阵子你不是说在找房子,找得怎么样?我正好有个朋友要出国,他的房子要出租,你要不要去看看?”
他的语气很自然也很熟稔,仿佛只是老朋友随意聊天。她租的房子快要到期,房东要收回去装修,她正在四处找房子。也不知道林向远是怎么知道这事的,但她还是说:“不用了,谢谢林总。”
林向远不知不觉叹了口气:“晓苏,你别这样见外,我只是想帮帮你,并没有其他意思。”
她知道,但她知识不愿意生活中再与他有任何交集,她抬头看到同事正朝这边张望,连忙说:“我同事在找我呢,我得过去了。”
杜晓苏没想到林向远对这事的态度还非常认真,过了几天又打电话给她:“房子你要不要看一下?我朋友急着出国,你也算帮个忙。租金对方说了好商量,主要是想找个可靠的人,住着日常维护一下,省得房子被弄坏了。”
毕竟是合作方的副总,杜晓苏觉得再拒绝下去似乎就显得矫情了,于是记下房东的电话号码,答应过去看一看。正好周末的时候,邹思琦有时间,就陪她一起去了。
房子地段真不错,离她上班的地方很近,地铁就三站。装修中规中矩,房东拿到offer要出国去,所以租价相对便宜。邹思琦看了都动心,觉得实在划算,二话不说替她拍了板,当场就先交了押金。正好双休日用来搬家,晓苏东西不多,邹思琦帮她找了辆车,一趟就搬完了。
两个人累瘫在沙发上,看东西七零八落地搁在地板上,也没力气收拾。
邹思琦说:“什么都好,就是家具什么的都太男性化了,赶明儿重新换个窗帘,把地毯什么的也换了,就好了。”
杜晓苏累得有气无力:“我没那心思了,等房子装修好,我就搬了。”
邹思琦有些小心地问她:“要不要找设计公司?”
杜晓苏倒笑了一笑:“我请装饰部的同事帮忙做了几张效果图,看着还没我自己设想的好。”
“倒忘了你就是干这个的。”
“其实不太一样,室内装饰跟结构设计差得很远。”杜晓苏语气很平静,“再说我跟振嵘商量过,我们很早之前就商量过怎么样装修了。”
她的语气似乎很随意,邹思琦却不太敢搭腔了,杜晓苏倒又笑了笑:“总算搬完了,晚上想吃什么,拉着你干了一天的苦力,我请你吃饭吧。”
“那行,”邹思琦有意放轻松语气,“我饿了,非大吃你一顿不可。”
杜晓苏把地上的纸盒踢到墙角去,很爽快地答应:“行!吃牛排,我也饿了,咱们吃好的去。”
那天晚上吃晚饭两个人又回来收拾屋子,一直弄到夜深人静才收拾好。
邹思琦下去便利店买了鸭脖子,杜晓苏买了几罐啤酒,两个人啃着鸭脖子就啤酒,你一罐,我一罐,最后都喝得有点高了。
邹思琦说:“晓苏,你要好好的,不然我们这帮朋友,看着心里都难受。”
杜晓苏笑嘻嘻,又替她拉开一罐啤酒:“你放心吧,我好着呢。”她仰起脸来,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壁灯,幽幽的光映出她眼中蒙蒙的水雾,“思琦,你不用劝我,我不难过,真的,我挺好的,再过阵子新房子装修好了,我再请你吃饭,在新房子里,我和振嵘本来一直想请你吃饭”她的声音有些低,于是显得喃喃,“思琦,你别劝我,我受不了,有什么话你别跟我说。你得让我缓一缓,我这辈子也许真缓不过来了,可是你就算哄我也别再提了就当我就当我自己骗自己也好我是真的就这样了”
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终于没有了。邹思琦不敢说话,怕一开腔自己反倒要哭了。
杜晓苏似乎恢复了平静的生活,按时上下班。有时邹思琦休息,就陪她一起去心理医生那里就诊。因为杜晓苏的父母本来是想接她回家的,而杜晓苏不肯,坚持要留在上海,杜家妈妈再三拜托邹思琦照顾她,所以邹思琦隔不了多久,就约杜晓苏出来吃饭,再不然自己去看她,两个人一起去附近超市买菜,下厨做一顿吃的。
这天两个人从网上下载了几分菜谱,在家试着做了几个小菜,一边吃邹思琦就一边问杜晓苏:“你最近怎么老加班啊?原来是你比我闲,现在我都快比你闲了。”
杜晓苏也显得非常郁闷:“我也不知道,最近新晟来了个副总,据说刚从美国回来,空降,突然主管业务这块。不晓得为什么总看我们不顺眼,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怎么改对方也不满意。设计部的全体同事加了一星期的班,最后方案一拿过去又被否了,宁经理快郁闷死了。”
“你们宁经理不是号称才华横溢吗?难道新晟的副总嫉妒他长得帅,所以连累你们也倒霉?”
“拜托,那副总是女的好不好,怎么会嫉妒宁经理长得帅?”
“难道是情场宿怨因爱生恨?”邹思琦兴致勃勃,“来来,我们分析一下可能性!”
杜晓苏愣了一下,才说:“这倒是有可能的,因为那个蒋副总真是来找碴的而且年级又不大,人又很漂亮,跟宁经理看起来真的蛮配”
“姓蒋?”邹思琦顺嘴问了一句,“叫蒋什么?”
“蒋”杜晓苏使劲回忆,终于想起来,“蒋繁绿!挺拗口的名字。”
邹思琦十分意外,“咝”地倒吸一口凉气:“杜晓苏,你怎么这么糊涂啊你,蒋繁绿是谁你都不知道?”
杜晓苏有点傻,愣愣地看着她。
邹思琦整个人只差没跳起来:“那是林向远的老婆,那个蒋繁绿,你怎么这么糊涂你!你连情敌都不知道全名,你简直太糊涂了你!当年林向原不就是为娶她把你给甩了,你怎么连她的名字都不弄清楚啊你!”
杜晓苏的大眼睛仍旧有点发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我一直以为那女人姓江”
邹思琦看她脸仍旧瘦的尖尖的,大眼睛也无精打采,黯淡无神,不忍多说,岔开话:“得了得了,过去的事咱们都不想了。”
杜晓苏却慢慢地有点反应过来,为什么新晟方面突然如此百般刁难,为什么每次在会议上那位蒋副总出语总是那样尖刻,为什么那个年轻漂亮的蒋副总老是处处针对自己。原来不是自己的错觉,而是因为对方是蒋繁绿,林向远的妻子,她显然对自己有敌意。
她不愿意在这个圈子里接触到林向远或者蒋繁绿,可是既然工作中避免不了,她只好努力做到公事公办。
就是这样,仍旧避无可避。恰逢一年一度的地产论坛峰会,各公司皆有出席,杜晓苏和几位新同事也被副总带去开眼界。刚进会场,却出乎意料看到雷宇峥。
他是受邀的嘉宾之一,晓苏从未在公开场合见过他,幸好隔得远,估计他也没有看到她。雷宇峥寥寥数语的发言,应酬完了新闻媒体又应酬同行,最后冷餐会还有一堆记者围着,从房价走势一直问到经济形式,脱不了身。他的助理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时不时替他赔笑圆场。其实他样子很冷漠,痕迹很深的双眼皮,目光深邃如星光下的大海,偶尔波光一闪,那光亦是清冷的,不像邵振嵘,总让她觉得温暖。
其实如果他表情再温和一些,或者把西服口子多解开一颗,会更像邵振嵘。
杜晓苏没来由觉得心酸,偶尔可以看见这么一个像振嵘的人,远远的就会让她觉得安心,觉得邵振嵘并没有远走。他还在她的生活中,只不过离得远,她触不到而已。
杜晓苏没心思吃东西,好在餐会是在酒店中庭花园,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不算触目。她端着盘子跟同事们一起,一抬头就看见了林向远和蒋繁绿伉俪,偏偏宁维诚也看到了,于是专程带着同事们都一起过去打招呼。林向远神色还显得挺自然,蒋繁绿倒似格外有兴趣,从头到脚把杜晓苏打量了一遍。蒋繁绿本来是饱满丰颐的那种美,两弯描摹极精致的眉头,微微一皱,就让人想起红楼梦里的“粉面含春威不露”的凤辣子。杜晓苏却知道这女人只怕比王熙凤还要厉害,只是尽量不做声。
谁知她竟然打趣宁维诚:“宁经理,原来杜小姐是你的女朋友。”
宁维诚忙解释:“不是,我和杜小姐只是同事。”
蒋繁绿却笑着岔开话:“宁经理,冒昧地请教一下,贵公司的住房福利是不是不太好?”
宁维诚相当错愕,但很认真地回答:“我们博远的住房补贴虽然不算高,可是也是高于业内平均水平的。蒋总怎么忽然这样问?”
蒋繁绿轻笑了一声:“我是觉得贵公司有个别员工,似乎租不起房子,所以才关心一下。”
宁维诚本来就是聪明人,听到她话里有话,不由得狐疑。杜晓苏眼帘低垂,反倒是林向远十分尴尬地试图解围:“张先生在那边,我们过去跟张先生打个招呼吧。”
蒋繁绿却似乎充耳不闻,笑盈盈地对宁维诚道:“现在这世道也挺奇怪的了,原来都是甲方的人向乙方索贿,现在竟然有乙方的人敢向甲方伸手,真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你说是不是,宁经理?”
林向远的脸色已经十分尴尬,她声线微高,旁边已经有人诧异地转过身来张望,博远的几个同事更是面面相觑。宁维诚听出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道:“蒋总,如果是我们的员工有任何地方冒犯到贵公司,您可以直接告诉我们,我们绝不会偏袒。今天业内公司在场的人很多,您这样说必然有您的理由,如果是我们公司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请您指出来,我们会严究。”
蒋繁绿轻笑:“哪里,贵公司的员工怎么可能违法乱纪,他们都是精英。”
杜晓苏再也忍不住:“林太太,如果有任何误会,您可以正大光明地说出来,不用这样阴阳怪气。我和您的个人问题,不应该牵涉到我所供职的公司。如果您对我的存在不满,我可以立刻辞职,从这个行业小时。但您的所谓指责,我不能接受。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我自问没有向新晟公司索取过任何贿赂,请您在说话时,不要信口开河。”
“哎呀!”蒋繁绿睁大了眼睛,似乎有些吃惊,“杜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点名道姓说你什么了,还是杜小姐你自己那个啊,真不好意思,我在国外待了几年,中文不太好,可能用此不当,让你觉得误会。但你说我信口开河,信口开河这个词我是知道的。杜小姐,如果我没弄错,你现在租住的那套房子,是属于新晟公司名下,而且房租远远低于市价,不知道杜小姐对此事有是什么感受呢?”
这下子博远几个同事不由得全看着杜晓苏,目光中全是错愕。
“繁绿”林向远十分尴尬,“其实”
“其实我先生是出于好心,尤其对杜小姐这样的老朋友,能帮就帮一把。”蒋繁绿仍旧笑容灿烂,“可是新晟是责任有限公司,不用说外子,就是我,身为执行董事和副总经理,也没有权利这样擅自处理公司名下的房产。”
杜晓苏这才明白过来,又窘又气又恼,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觉得同事们目光复杂,似乎什么都有。宁维诚也显得十分意外,问:“杜小姐,蒋总说的是真的吗?”
“我不知道那房子是新晟的。”杜晓苏脸色苍白,“我会马上搬出来,你放心好了,我会在二十四小时内搬出。”
蒋繁绿微笑:“那也不必了,我给三天时间给杜小姐搬家。听说杜小姐新近遇上意外,心情可能不太好,可是自己的男碰哟偶没了,还是不要饥不择食,盯着别人的老公才好。”
杜晓苏几乎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往后退了一步,却不想正好撞在人背上。那人转过身来,她抬起头,振嵘竟是邵振嵘,她恍惚地看着他,本能地抓着他的衣袖。她摇摇欲坠,脸白得没有半分血色,几乎就要倒下去。
雷宇峥不动声色放下手,她的手抓得很用力,就像那天晚上在医院里一样。她的眼睛却渐渐有了焦点,她渐渐清楚,渐渐明白,这不是她的邵振嵘,不是她可以依靠的振嵘。她的眼睛里渐渐浮起哀凉,像是孩子般茫然无措。
雷宇峥微微眯起眼睛,看着蒋繁绿。
蒋繁绿也十分意外,看着雷宇峥,过了几秒钟,才终于微笑:“雷先生,你好。”
他没什么表情,冷冷扫了她一眼。蒋繁绿向他介绍:“这是外子林向远。”
林向远伸出手来,雷宇峥十分冷淡地伸手,几乎只触了触指尖便放下,反手拖过杜晓苏:“向贤伉俪介绍一下,这是杜晓苏。”
蒋繁绿万万没想到他会替杜晓苏出头,不由得怔了一下。雷宇峥转头就冷冷地对杜晓苏说:“谁敢让你不在这行做了,叫他先来问过我。”
杜晓苏眼睛里已经饱含了热泪,可是拼命想要忍住,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简直比哭更难看。怎么也没想到他刚才就在旁边把什么话都听了去。雷宇峥仍旧冷着一张脸:“你不是有房子吗?没时间装修你不知道找人?原来那些本事都上哪儿去了?只知道哭!”
杜晓苏已经几乎忍不住了,被他锐利如峰的眼风一扫,硬生生又把眼泪人回去了。雷宇峥的秘书单婉婷早就过来了,他一转头看见了单婉婷:“送杜小姐会去,明天找几个人帮她搬家。”
蒋繁绿倒是笑盈盈的:“对不起,我还真不知道要不那个房子,还是先给杜小姐住着”
雷宇峥淡淡地答:“我们家空房子多着呢,用不着别人献宝。”
再不多说,由着一堆人簇拥着,扬长而去。
杜晓苏本来十分不安,上车之后才低着头小声说:“谢谢。”
雷宇峥十分嫌恶:“你就不能稍微有点廉耻?林向远是什么东西,你跑去跟他勾三搭四,就为贪图那点便宜?你别以为我今天是帮你,我是为了振嵘的面子,我不愿意让人家看我们家笑话。我也不指望你三贞九烈,可你也不能这么不要脸,你丢得起这种人,我们家可丢不起这种人。”
他的话每一个字都似最锋锐的刀,刀刀扎在她心尖上,刀刀见血,扎得她血肉模糊,扎得她肝肠皆断,几乎连最后的知觉都没有了。她只觉得难过,百口莫辩。明明是百口莫辩,她却不想分辨别的,只想分辨自己对振嵘没有二心。可是连振嵘都不在了,其他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所以她只是用力睁大了眼睛,似乎想把心底最后一丝酸凉的悲哀逼回去。她的声音仍旧很小:“我没给振嵘丢脸,我是真的不知道,我会去就搬家,麻烦停一下车。”她有些语无伦次,“我不会给振嵘丢人,不管你信不信。
雷宇峥似乎不愿意再搭理她,敲了敲椅背,司机就把车靠边停下了。
那天杜晓苏是走回家去的,没有搭地铁,也没有搭公交,也没有拦的士。走了好几站路,走得小腿抽筋,她在人行道上蹲着,等着那抽搐的疼痛一阵阵挨过去,然后再往前走。到家后脚上打了两个水泡,她进了家门后才把高跟鞋脱了,赤脚踩在地板上。水泡那里隐隐生疼,才知道皮磨破了,露出里面红色的肉。可是顾不上了,她得把所有东西打包,再搬家。
她收拾了一夜,才把所有的东西打包完。天已经亮了,她叫了的士去邹思琪那里。邹思琪睡眼惺忪地替她开门,见她拖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吓了一跳,听她简单描述了一下缘由,更是气得破口大骂林向远。仓促间只得先把东西放下,两个人还赶着去上班。
杜晓苏一夜未睡,熬得两眼通红,对这电脑屏幕上纵横的线条、数据,只觉得头晕脑胀,只好抽空端着杯子上茶水间,给自己泡杯浓咖啡。谁知还没走到茶水间门口,就听见里面隐约的笑声,依稀是朱灵雅的声音:“哦哟,看是看不出来,没想到是这样子。平常看她,好像人还挺好的呀。”
另一个女同事的声音里却透着不屑:“这也是人家本事呀,怪不得新晟老师挑剔我们,合作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弄出个祸水来。”
“人家林太太也不是好热的,你们昨天没听到那个话说得真难听,我们在旁边都脸红,杜晓苏竟然都不在乎。”
“后来她跟宇天的老板走了,听说当年她进公司,就是上边有人跟我们项总打的招呼。这女人不晓得什么来头,真是有办法。”
另一个声音却压得更低了些:“人家是睡美人,只要肯睡,当然比我们有办法。幸好她未婚夫死得早,不然那绿帽子戴的来‘
几个人一起轻笑起来,隔着门那声音也像刀,一下一下刮着杜晓苏的耳膜,刮得她额角上的青筋在那里跳起来,跳得生疼生疼,可是更疼的是心里。
她的手在微微发抖,转身往办公室走,踉踉跄跄走回座位,新建了个文档,输入“辞职信“,眼睛直直地盯着这三个字,过了几秒钟,才晓得往上头打字,只是机械地敲着键盘。一个一个的套辞现实在屏幕上,其实她都不知道自己打了些什么,最后她把辞职信发到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信箱。
隔壁座位都空着,宁维诚又带着同事去新晟那边了,但这次没有带上她。
她想,原来自己进公司是有人专门打过招呼,那么当年肯定还是振嵘帮自己找着这工作的。可是她终究还是得辜负,她不能在这里了,她懦弱,她没出息,可是她受不了人家这样议论振嵘,这样置疑她和振嵘。她确实懦弱,但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她得逃开一小会儿,她只想到到个没有人的地方去,安安静静地,想念振嵘。
她只有邵振嵘了,可是连邵振嵘,也不在了。
杜晓苏的辞职没有获得批准,副总特意将她叫去,和颜悦色地跟她谈话:“晓苏,你的信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你说你身体不好,无法胜任目前的工作,我们也十分理解,要不这样,我们给你放一段时间的假,你休息一段时间之后,再来上班,怎么样?”
她直直地看着副总,问:“宇天是我们最大的客户,您是不是担心会影响公司与宇天的关系,那我可以坦率地告诉您,我和宇天没有任何关系,如果我继续留在公司,只怕会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响。”
副总十分意外地看着她,过了好一会儿才笑了笑:“晓苏,你真是多虑了。要不这样吧,你还是暂时先休息一段时间,等精神好点再上班。”
因为这位副总一直对她挺关照的,她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当务之急还是找房子,总不能老跟邹思琪挤在一块儿。她在偌大的城市里奔波来去,跟着中介一层层地看,一栋栋地跑,最后终于租到一套局促的一室一厅。地段不怎么样,房子又是朝西,租金更不便宜,可是也不能计较了。
邹思琪特意请了一天假帮她搬家,见着新租的房子诸多不满,不由得颇有微词。杜晓苏安慰她:“反正我只暂住住,等新房子装修完了,我也就搬了。”
她决定装修房子,找好了装修公司,带着装修工人去现场,却发现钥匙无论如何打不开门锁了。
她起初以为锁坏了,找到了物业,物业管理人员却告诉她:“杜小姐,这房子房地产公司收回去了,前两天刚换了锁。”
她完完全全地傻掉了,直如五雷轰顶一般,只觉得难以置信,过了好半晌才想起来给雷宇峥打电话,但总机不肯把电话转过去,甜美的嗓音婉拒她:“对不起杜小姐,我不能够把您的电话转接往雷先生办公室。”
她及急中生智,想起给自己寄钥匙的那个名字,应该是雷宇峥的秘书吧,已经完全没有了方寸,只是失魂落魄,抱着电话,就像抱着最后的救命稻草:“那么单秘书呢?可以接单秘书吗?”
总机仍旧十分歉意地拒绝:“对不起,单秘书陪雷先生出国去了。”
她谁也不认识,雷宇峥出国去了,单秘书陪他出国去了,他让人把锁换了。
他不声不响,就拿走了一切。
她浑身的力气都像被抽光了一样,搁下电话,整个人深深地窝在墙角,就像受到最后重创的弱小动物,再没一丝力气挣扎。
她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三天,不吃不喝,也不动,就坐在破旧的沙发里,像个木偶。如果真的可以像木偶就好了,没有痛觉,没有思想,没有记忆,没有一切。
他收回了他的慷慨,他把房子拿了回去,他把她仅存的最后一点念想也拿走了,她没有再做错事,可是他不打算原谅她,她没有对不起振嵘,可是他再也不打算原谅了。
中间她或许有昏睡,可是再醒来,也不觉得饿,虽然水米未进,可是胃里像塞满了石头,没有任何感觉。她摇摇晃晃站起来,走近厨房里,打开煤气,那幽兰的小火苗舔着壶底,其实壶里是空的,并没有水,她也不打算烧水。
当时在医院里,妈妈抱着她那样哭,妈妈几乎是哀哀泣求:“晓苏,你得答应妈妈,你不能跟振嵘走,你得答应妈妈,我和你爸爸只有你一个,你要是做什么傻事,爸爸妈妈可真的活不下去了。”
当时她答应过,答应过妈妈,好好活下去。
可是没想到这样难,难得她几乎已经没有力气撑下去了,她真的没有勇气撑下去了。
她走回卧室去,把床头柜上振嵘和自己的合影抱在怀里。相框冰冷冰冷的,照片还是春节的时候,两个人在家里她拿手机拍的,傻乎乎的大头照,两个人挨在一起,像两只小熊,放大了很模糊。他们的合影并不多,因为两个人工作都忙,聚一块儿也顾不上合影。有的时候她喜欢拿相机拍他,可那些照片都是他一个人。
她还是把煤气关了,因为振嵘,振嵘他也一定很希望她好好活下去。
他曾经那样爱过她,她这样爱他,她不会违背他的意思,她会尽最大的努力活下去。她把头靠在沙发扶手上,昏昏沉沉又睡过去了。
清晨十分下起了小雨,从窗子里看出去,远处新笋样的楼尖,近处相邻公寓楼乳白的飘窗,都隔着一层淡淡的水汽,变得朦胧而迷离,整座城市被笼进淡灰色的雨雾里。
雷宇峥很早就醒了,从浴室出来,窗外的天色仍旧阴沉沉的,雨丝还细密绵绵地飘落着。
他换了套衣服,搭电梯下楼,直接到地下车库。
还很早,虽然下雨,但交通很舒畅。在这个城市里他很少自己驾车,跑车引擎的声音低沉,轻灵地穿梭在车流中,但他没有任何愉悦的感觉。在高架桥上接到电话,蓝牙里传出秘书的声音:“雷先生,您今天所有的行程都已经被取消,但mg那边刚刚通知我,他们的ceo临时改变计划,预计今天下午抵达上海,您看”
他连话都懒得说,就把电话切断。
秘书很知趣地没有再打来。
路很远,位置十分幽僻,车只能停在山下。上山后要走很久很久,他没有打伞,雨丝连绵如阵,濡湿了他的头发和衣服。山路两侧都是树,香樟的叶子,绿得像春天一样,不时有大滴的雨水顺着叶子滑下来,砸在人头顶上。其实这种树是在春天落叶的,而现在已经是夏天了。
雨下得大起来,远处的山景笼在淡灰色的水雾里,近处的树倒绿意盈盈,仿佛生机盎然。他在半山腰的凉亭里站了一会儿,抽了一支烟。
振嵘不抽烟,原来也老师劝他戒,因为对身体不好。
那时候他根本没放在心上,把振嵘说的都当孩子话,听听也就忘了。
但他其实早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男人了。
振嵘二十八岁了,今天。
他把烟掐灭了,继续往山上走。
两手空空。
他不知道该给振嵘带点什么,也没订个蛋糕什么的,因为振嵘不怎么吃甜食,虽然今天是振嵘的生日。他最小弟弟,也二十八岁了。
他还记得振嵘八个月大的样子,脸很瘦,不像别的孩子胖嘟嘟的,只看到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圆溜溜,瞪着人。那时候赵妈妈抱着振嵘就发愁:“这孩子,瘦得只剩下一双眼睛了。”
他也记得振嵘八岁的时候,很黏他,他到哪里,振嵘就要到哪里,暑假的时候一帮男孩子冲锋陷阵,他一直是他的小尾巴。
他也记得振嵘十八岁的时候,考完了高考,在家跟父亲赌气,他回来,替弟弟在父母面前说合。
今天振嵘已经二十八岁了。
他不知道今天父母会怎样过,大哥会怎样过,但一定会比他更难受。
所以他不回家去,而是往这里来。
远远已经看到碑,是医院选的,黑色大理石。
那上面有振嵘的名字,有振嵘的照片。
让振嵘长眠于此,医院在征求他与大哥的意见后,便买下了这块墓地。
他和大哥都不同意将振嵘的骨灰运回家去。他和大哥,都妄图以数千公里的距离,来阻断父母的伤心。
如果看不见,或许可以不想念。
但是明明知道,那是自己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那是自己最疼爱的弟弟,即使在另一个世界,也没有办法不想念。
他觉得很难受,所以站在很远的地方,停了一会儿。
雨下得小了些,细细密密,如牛毛一般,倒像是春天的雨,但不觉得冷。山里十分安静,有一只小小的灰色麻雀,羽毛已经淋得半湿,一步一跳地从青石路面上走到了草丛里。
他这才看到墓前有人。
她缩着胸,很安静地蜷缩在那里,头抵在墓碑上,就像那只被淋湿羽毛的麻雀,飞不起来,一不能动弹。
碑前放着花,很大一把百合,花瓣上积了雨水,一滴滴往下滴着。花旁蛋糕上的蜡烛还没有熄,依稀还可以看出数字的形状来,一只是“2”,一支是“8”,小小的两团光焰,偶尔有雨点滴落在上头,发出嗤嗤的轻响。
蛋糕上什么都没有写,一朵朵漂亮的巧克力花,铺在水果与奶油中间,挨挨挤挤,仿佛在雨气中绽开。
他在那儿站了起码有十分钟,连蛋糕上的蜡烛都熄掉了,他仍旧一动未动。
她的脸被胳膊挡住,完全看不到是什么表情,头发随意披在肩头上,有晶莹的雨珠从发梢沁出来,衣裳全湿透了,不知道她在这里待了多久。而她一动不动,就像没有了任何生机一般。
他忽然想到,该不会真出事了吧?
于是走过去探下身子,推了她一下。
她似乎是睡着了,迷迷糊糊“嗯”了一声,动弹了一下,同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也发现她脚边搁着空酒瓶。
原来是喝多了。
自从振嵘不在,他看到的都是狼狈不堪的她。
她跟流浪猫一样蜷这里,手指已经瘦得同竹节一样,看得到隐隐的青筋,可是仍紧紧抓着墓碑,就像抓着唯一的依靠,唯一的浮木,倒让人觉得有点可怜。
雨渐渐又下大了,满山都是风声雨声,那束花被雨打得微微颤动,每一朵都楚楚可怜。而她仍旧一动不动地待在那里,仿佛已经丧失了意识一般。她的脸也紧贴着墓碑,长长的眼睫毛覆着,仿佛枝叶丛生的灌木,却有晶莹的雨珠,也或者是眼泪,似坠未坠。
雨下得更大起来,山间被蒙蒙的水雾笼罩起来,地上腾起一层细白的水汽,不一会儿衣裳就全湿透了。大雨如注,打在脸上竟然隐隐作痛,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她却根本没任何反应,缩在那里似一截枯木,任由雨水浇淋。他想还是下山去,要不去凉亭里暂避一下,雨这样大。
他转身往山下走,走到凉亭的时候衣服早就湿透了,衣角往下滴着水,山风吹在身上,觉得冷了,烟也有点潮了,打火机的火苗点了许久,才点燃。
他在凉亭里把一盒烟抽完,那女人竟然都没有下山来。
这是唯一一条下山的路,她如果走下来,一定会从这里经过。
大概是真醉死了。他把空烟盒揉了,扔进垃圾桶。
雨渐渐地小了,听得到树叶上水滴滑落的声音。他往山下走,路很滑,可以看到有蜗牛慢慢爬到青石路面上来,振嵘三四岁的时候,就喜欢捉蜗牛,看它们吃叶子。
振嵘一直是很安静的孩子,很乖。
长大成人后,他也很安静,母亲总是说,振嵘是家里最乖巧的一个。
雷宇峥走到了停车场,启动了车子,还没驶出停车场,他又想了想,终于还是把车停下,重新上山去。
上山更觉得路滑,雨已经停了,但路上有浅浅的积水,映着人的影子,亮汪汪的。他走得很快,不一会儿就看到那黑色的大理石碑,而杜晓苏竟然还在那里,就像从来没有改变过,虽然衣服已经湿透了,可是她仍像雕塑一般,一动不动靠在墓碑上。
“喂!”他唤了她一声,“醒醒!”
她没应他。
“杜晓苏!”
他叫她的名字,她也没反应。
最后他用力推了她一下,她终于睁开眼睛,看了他一眼。
她的眼神疲乏而空洞,当看到他的时候,眸子里似乎燃起一点光,像是炭火中最后一丝余烬。没等他反应过来,她忽然就松开了抓着墓碑的手,紧紧抓住了他,她整个人扑上来,扑到他怀里,然后就全身剧烈地抖动——他从来没见过有人这样子,就像是掏心掏肺,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来,可是她并没有吐,也没有哭。她只是紧紧抓着他,无声地剧烈颤抖着,是真的无声,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却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她整个人都在发抖,却没有声音,她像是失去了声带,把所有的一切都化成固执的悲恸,却没有一滴眼泪。他用力想要拨开她的手,可是她死也不肯放。她嘴唇发紫,也许是冻的,也许是因为伤心,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
他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伤心成这种样子,其实她连眼泪都没有掉,可是这种绝望而无声的悲恸,却比嚎啕大哭更让人觉得戚然。
他试图弄醒她,掐她的人中掐了很久,她竟然都没有反应。她的一只手紧紧攥着他的衣服,他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她抓着自己衣角的那只手掰开,却听到“叮”一声微响,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拾起来一看,原来是一枚戒指。
他认识,是赵妈妈给的,应该是一模一样的三枚,有一枚给了大嫂,这一枚给了她。
没想到她还随身带着。
其实不是不可怜。
他怔了好久,才把戒指套回她手指上,然后把她弄下山去。
终于将她塞进车里面的时候,他出了一身汗,连衣服都已经被蒸干了。其实她并不重,身上全是骨头,硌得他都觉得疼。
她在副驾上迷迷糊糊,时不时身子还抽搐一下,像小孩子,哭得太久,于是一直这样。可是她都没有哭,连眼泪都没有掉。
她睡了很久,一动都没有动,像子宫里的婴儿,只是安静地沉睡。
她或许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她把自己丢了,好像还很小,找不到父母,找不到回家的路,只知道惊慌失措地哭泣。
然后振嵘来了,他带她回家,他抱着她,就像从来没有离开她。她觉得很安心,把脸贴在他的胸口,听他的心跳,咚咚咚,熟悉而亲切。
可是振嵘已经不在了。
她知道是做梦,所以不肯睁开眼睛,更不肯哭泣,只怕自己略一动弹,他就不见了,就像许多次梦中一样。
终究是会醒来。
醒过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哭,虽然在梦里她曾经大哭过一场,抱着振嵘,就在他怀里,就在他最温暖最安逸的怀里,她哭得那样痛苦,哭得那样绝望,哭得那样肝肠寸断,可是醒过来,也不过是梦境。
再不会有邵振嵘,可是放任她在怀中哭泣。
她知道,于是把手贴在胸口,那里还在隐隐地痛,她知道会痛很久很久,一辈子,一生一世。
她只是没有了邵振嵘。
房间很大,也很陌生,床很宽,身上是薄薄的凉被,天花板上全是镜子,可以看到自己蜷缩成一团。
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只记得自己去看振嵘,买了花,买了蛋糕,买了酒,然后去振嵘那里。是振嵘的生日,所以她去了。墓碑上嵌着他的照片,隔着薄薄的无色玻璃,他含笑凝视着她,就像从前一样。
其实她跟振嵘说了很多话,太辛苦,于是只好对振嵘说,活着实在是太辛苦了。她答应妈妈,她知道振嵘也希望她好好活下去,可是那样辛苦,不可以对任何人讲,只有振嵘。
后来,雨下大了,她睡着了。
她不知道自己这是在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睡了多久。身上的衣服差不多全干了,皱巴巴的像咸菜。她起来,看到里面有浴室,她就进去洗了个脸。镜子里的人苍白憔悴,就像是孤魂野鬼一般,其实她本来就是孤魂野鬼,活着亦不过如此。
她没找到自己的鞋,越是赤脚走出房门。走廊里全是地毯,走上去无声无息,可以望见挑高进深的客厅。
楼下十分安静,没有人。
诺大的别墅显得十分空阔,她拐了一个弯,那里有扇门,门后似乎有微小的声音。
她推开门。
西式厨房前有设计独特的中庭采光,别致的下沉式庭院里,种了一株极大的丹桂。雨水将丹桂的叶子洗得油亮油亮,映在窗前,仿佛盈盈生碧。
他回头看了她一眼,没有任何表情,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
她的视线模糊,在朦胧的金色光晕中,依稀可以看见他的侧影,眉与眼都不甚清晰。
可是他不在了,这不是他。
她明明知道。
就如同明明是夏天,可是晨雨点点滴滴,落在丹桂的叶子上,却像是秋声了。
他随手将面包片搁到盘子里,涂上果酱,然后把盘子推到她面前,走到冰箱前去,打开面包,又为自己烤了两片。
厨房里的原木餐桌很宽又很长,早晨刚送来的新鲜插花被他随手搁在餐桌中央,挡住他的大半张脸,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她很努力地把面包吃下去,刀叉偶尔相触,发出细微的叮当声。
两个人都十分安静,外头的雨又下起来,滴滴答答,落在中庭的青石板上。
她鼓起勇气,抬起头来:“求你一件事,可以吗?”
他原本以为她会开口要那套房子,结果出人意料,并没有。
她和邵振嵘,曾经助养了偏远海岛上一所希望小学的几个贫困孩子上学,那几个懂事的孩子几乎每个月都给他们写信。过年的时候孩子们写信来,央求她寄和邵振嵘的一张合影过去,孩子们一直盼望可以亲眼见见她和邵振嵘。当时她就和邵振嵘在回信中说,等小邵叔叔休假的时候,一定要去看他们,带着照相机,跟他们拍很多照片,等他们长大后再看。
“能不能陪我去看看孩子们,就这一次,不会耽误你很久时间,你和振嵘很像他们不会知道”她喃喃地说,“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他们说我要是说,振嵘不在了这么残忍的话,我自己都没有办法接受”她把头低下去,可是没有哭,嘴角反而倔强地上扬,仿佛是一点凄凉的笑意。
他看了她一眼:“你揽的事还挺多的。”
“我们本来打算资助这些孩子直到大学,可是现在反正我会供他们读下去。”她抬起眼睛,看着他,“就只麻烦你这一次,我保证以后再不会给你添麻烦,这是最后一次。”
她乌黑的大眼睛看着他,并没有哀求的神色,也不显得可怜,眼睛中只有一种坦荡的明亮,就像她并不是在请求他,而只是单纯地在寻觅帮助。本来他一直觉得她可怜,可是有时候,她偏偏又出乎他的意料。
他沉默不语。
三天往返有点紧张,可是时间勉强也够了。杜晓苏没什么行李,却买了一大堆文具画笔之类的东西,还买了不少课外书,竟然装满了一个五十公升的登山包。下了飞机又冒雨转车,行程非常艰苦,一直在路上颠簸,最后还要过两次渡轮。到海上已经天黑了,又换了更小的渔船去岛上。本来就在下雨,风浪很大,渔船很小,她晕船,吐得一塌糊涂,蹲在船舷边不敢站起来。他拿了瓶谁给她,因为经常出海钓鱼,所以比她适应很多。只看她蹲在那里,抱着拉网的绳子吐了又吐,却一声不吭,既不叫苦,也不问还有多远才可以到达。
她这种倔强的样子,倒真有点像振嵘。
好不容易熬到下船,她大约是第一次搭这样的渔船过海,脚踏实地之后,她的脚步仍旧打滑,就像是地面仍和海面一样在摇晃。码头上有盏灯,照见雨丝斜飞,不远处的海面漆黑一片,更觉得仍旧像在船上一般。
孩子们提着风灯,由唯一的老师领着,守在码头上接他们。
那位孙老师年纪也不大,其实也不过是十八九岁的小伙子,见到他们分为腼腆,只是抢着要帮他们拿行李。
有个孩子怯怯叫了声:“小邵叔叔!”杜晓苏明显怔了一下,回头看他,他笑着答应了,还摸了摸那孩子的头,杜晓苏似乎松了口气。一帮孩子都七嘴八舌叫起来,像一窝小鸟,马上热闹起来。几个小女孩叫杜晓苏:“晓苏姐姐!”有个大点的姑娘踮起脚来,想要替杜晓苏挣开一把伞,看着小姑娘那样吃力,雷宇峥把登山包背好,腾出手来,接过伞去:“我来吧。”
一路上杜晓苏都很沉默,邵振嵘出事后她一直是这样子,跟孩子们说话的时候,她才有点活泼起来:“四面都是海,我们肯定不会走错路的,怎么下雨天还出来接我们?”
孙老师还是很腼腆,说:“昨天接了电话,说你们要来,学生们就念叨了一天,一定要到码头上来等,我劝不住。再说你们大老远地来,我们当然应该出来接。”伞很小,雨下得大起来,小姑娘认真地说:“晓苏姐姐,你看小邵叔叔都淋湿了。”原来,他手里的伞是倾向她的。杜晓苏怔了一下,看他仍旧有大半个肩头被淋湿了,她大约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最后迟疑了一下,伸出手机去挽住他的胳膊。
一帮小孩子都笑嘻嘻的,大约很乐于见到他们亲密的样子。
学校建在半山腰,上山的路不好走,蜿蜒向上,几乎是一步一滑。好不容易到了学生宿舍,所有的人几乎全淋湿了。所谓的学生宿舍只是一间稍大的屋子。搭着一条溜铺板,头顶悬着盏昏黄的灯泡。孙老平还是很腼腆地小:“我们有发电机”话音未落,灯泡就灭了。
孩子们全笑起来,小孙老师在黑暗中显得很懊恼:“还笑。”
一帮孩子又哄笑起来,小孙老师说:“去年买的旧发电机,老师坏,坏了岛上又没人会修”
雷宇峥打燃打火机,从登山包里把手电找出来,小孙老师也把蜡烛找着了,说:“我去灶间烧开水,孩子们还没洗呢,淋湿了很容易感冒。”
雷宇峥问:“发电机在哪儿?我去看看吧。”杜晓苏似乎有点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他没有说什么。
小孙老师引着他去看发电机。雷宇峥把外套脱了,然后掠起袖子,仔细检查:“毛病不大。”
因为小孙老师急着要去烧水,所以杜晓苏接过手电筒,替雷宇峥照着亮。他有很多年没有碰过机器了,上次还是在大学里的实验室。好在基本原理还没忘,电路也不复杂。因为手电的光柱照出去的角度十分有限,稍远一点又嫌不够亮,所以杜晓苏就蹲在他旁边,两个人几乎是头并着头,这样他才看得清机壳里的零件。离得太近,她的呼吸暖暖的,细细的,拂在他耳边,耳根无端端都发起热来。呼吸间有一点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是她身上的气息,若有若无夹在在机器的柴油气味里。他有点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因为柴油的味道很浓,应该什么都闻不到。
折腾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弄得一手油污,发电机终于重新轰鸣起来,屋子里灯泡亮了,孩子们也欢呼起来。
回到屋子里一帮孩子七嘴八舌:“小邵叔叔真能干!”
“小邵叔叔是医生!”
“会治病还会修发电机!”
“长大了我也要跟小邵叔叔一样!”
她也微笑着回过头来,电灯昏黄的光线照在她脸上,双颊倒有一点晕红,仿佛是欢喜:“我去打水来给你洗手。”
没等他说什么,她已经跑去厨房了。
小孙老师已经烧了一大锅开水,她舀了一瓢,兑成温水,给他洗手,然后又帮着小孙老师招呼孩子们洗澡。都是附近岛上渔民的孩子,集中到这个小岛上读书,因为大小岛屿隔海相望,很多学生一个月回不了两次家,从上课学习一直到吃喝拉撒睡,全是这位小孙老师照料。幸好孩子们非常懂事,自己拿脸盆来分了水,排队洗澡。
小孙老师把房间让出来给他们,自己去和学生们挤着睡,他笑得仍旧腼腆:“柴油涨价了,发电机只能发一会儿,早点休息吧。”
雷宇峥觉得很尴尬,幸好小孙老师也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把手里拎的两个开水瓶放在地下,挠了挠头就飞快地走了。
他把门关好,打开登山包,取出防潮垫和睡袋:“你睡床上吧。”
她看了看那张单人床,小孙老师一定特意收拾过,被褥都很干净,她说:“还是我睡地上吧。”虽然在山上,可毕竟是岛上,又还在下雨,地上十分潮湿。
他说:“没事,爬山的时候我还经常睡帐篷呢。”他把另一个睡袋给她,“你要不要?晚上会很冷。”
洗过脸和手脚,就躺到睡袋里去。雨声潇潇,小屋如舟,远远听得见海上的风浪声,屋内一灯如豆,毕竟在路上奔波了一天,在这海上孤岛小屋里,倦意很快袭来。她翻了个身,不一会儿就呼吸均停,显然是睡着了。
过了没多久,灯泡里的钨丝微微闪了闪,昏黄的灯泡也熄掉了。
大约是那点柴油已经烧完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睡不着,也许是因为屋外的风声雨声海浪声,也许是因为陌生的环境,也许什么原因都没有,只是想抽一支烟。
屋子里漆黑一片,屋外也是漆黑一片,天地间只剩了哗哗的风雨声。她呼吸的声音很细微,但夹杂在一片嘈杂的雨声中,仍旧可以听见,像一只猫,或者别的什么小动物,不是打鼾,只是鼻息细细,睡得很香。而夜晚是这样安静,即使外面狂风横雨,屋子里的空气却似乎如琥珀般凝固,睡袋暖得几乎令人觉得烦躁。
终于还是起来,找着背包里的烟盒,打火机“咔嗒”的轻响,火苗腾起,点燃香烟的同事,却不经意划破岑寂的黑暗。微微摇动的光焰,漾出微黄的光晕,忽然照见她沉沉地睡着,乌黑的头发弯在枕畔,衬着她微侧的脸庞像是海上的明月,雪白皎洁得不可思议。
他把打火机熄掉,静静地把烟抽完。黑暗里看不到烟圈,但烟草的气息深入肺腑,带着微冽的甘苦。屋外雨声密集,似乎这大海中的小岛已经变成一叶小舟,在万顷波涛中跌宕起伏。
第二天雨仍没停,反而越下越大。杜晓苏很早就醒了,雷宇峥却已经起来了。她走到厨房去,小孙老师刚把火生着,于是她自告奋勇帮忙煮早饭。收音机正在播天气预报,台风正在向南转移,幸好台风中心离小岛非常远,这里只受一点外围风力的影响。
孩子们都在屋檐下刷牙洗脸,早饭是稀饭和面拖鱼,杜晓苏把鱼炸糊了,可是孩子们照样吃得津津有味,小孙老师吃着焦糊的面拖鱼也笑呵呵。倒是杜晓苏觉得挺不好意思,把外面炸焦的面都拆了下来:“只吃鱼吧,炸糊的吃了对身体不好。”
吃过早餐后,她把带来的文具、课外书都拿出来,孩子们一阵欢呼,像过节一样欢天喜地。
雨越下越大,风也刮得越来越猛,小孙老师怕台风会转移过来,拿了锤子、钉子、木板,冒着雨去加固教室所有的门窗。雷宇峥本来在给他帮忙,看见杜晓苏弯腰想去抱木板,走过来推开她:“这种事不是女人做的。”
他抱了木板就走过去,跟小孙老师一起,冒着风雨在窗外,一边锤一边钉,大半天工夫才弄完。
这么一来,两个人都湿透了,湿衣服贴在身上,被海风一吹,冷得侵骨。杜晓苏不会用大灶,还是小孙老师生了火,她手忙脚乱煎了一锅姜汤,小孙老师倒没说什么,雷宇峥皱着眉头喝下去。她不常下厨,所以很心虚地看着他:“姜汤辣吗?”
姜汤当然会有点辣,不过比早上煎糊的鱼要好多了。
做午饭的时候看她笨手笨脚,他实在忍不住了:“围裙给我,你出去吧。”
她怔了一下,似乎想起了什么,但什么也没说,默默解下围裙递给他。
小孙老师在灶间烧火,杜晓苏在旁边打杂,递盘子递碗什么的。结果雷宇峥一共做了四个菜,四个菜全是鱼,孩子们把饭盆吃了个底朝天,都嚷嚷说小邵叔叔做饭真好吃,连做鱼都做得这么好吃。
杜晓苏也挺得意:“小邵叔叔最能干了,做饭也特别好吃,比我做的好吃多了。”
小姑娘也笑了:“晓苏姐姐你不会做饭啊?”
杜晓苏蹲下来,笑盈盈地对她说:“晓苏姐姐还有好多不会的事情,所以你们要好好学习,等你们读了大学,读了硕士、博士,就比晓苏姐姐知道更多事,比晓苏姐姐更能干,到时候就轮到你们来教我了。”
小孙老师趁机说:“好了,要上课了,大家去教室吧。”
孩子们去上课了,厨房里安静下来,杜晓苏把饭碗都收起来,泡在盆里。水缸里的水没了,小孙老师把大木盆放在院子里接雨水。雨下得太大,只听到“哗哗”的声音,后山上的灌木和矮树都被风吹得向一边倒去。灶前放着一只木桶,上面倒扣着一只塑料盆,里面是皮皮虾。虾是昨天船上送来的,小孙老师预备给大家当晚饭的,她揭开看了看,养了一天还活蹦乱跳,有只虾一下子蹦出来。等她捉回去,那虾弓着身子又一跳,一直跳到屋角,她跟着追过去,忽然一道小小的黑影掠出来,直扫到她的脚背,杜晓苏似乎被吓了一跳,后来才看清原来是只很小的猫,一下子把虾扑到了。没想到虾上有刺,小猫大约正好按在刺上,顿时“喵”的叫了一声,一跃又跃开很远,歪着圆圆的小脑袋,端详着那只虾。过了好一会儿,才蹑手蹑脚地走近,又伸出爪子去,试探地拨了拨虾,虾奋力一跳,正好撞在小猫的鼻子上,吓得那只小猫“呜咽”一声,钻到杜晓苏的腿下,瑟瑟发抖。
杜晓苏把小猫抱起来,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花猫,软软的在她掌心里缩成一团,像个绒球,“喵喵”叫。
她逗着小猫:“咪咪,你叫什么名字?看你这么痩,不如叫排骨吧。”
其实小猫和她真有点像,都是圆圆的大眼睛,尖尖的脸,看着人的样子更像,老是水意蒙蒙,就像眸子会说话。
小猫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舔着她的手指,她顿时大笑起来:“振嵘你看,好可爱!”
他没有说话,她大约是真的把他当成邵振嵘了,在这个小岛上。
大约是真的很爱很’爱,才会这样沉湎,这样自欺欺人。
外面豪雨如注,刷刷地响在耳边,伴着教室里传来孩子们疏疏朗朗的读书声,领读的是小孙老师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武夷山的溪水绕着山峰转了九个弯,所以叫九曲溪。溪水很清,清得可以看见溪底的沙石”声音夹杂在风雨里,显得远而飘忽。杜晓苏看外面大雨腾起细白的烟雾,被风吹得飘卷起来,像是一匹白绸子,卷到哪里就湿到哪里。她不由得有几分担心:“明天要走不了了怎么办?”
风雨这样大,只怕渡船要停了。
忽然又朝他笑了笑:“要是走不了,我们就在岛上多待两天吧。”
以前她总是泪光盈然的样子,其实她笑起来非常可爱,像小孩子,眉眼间有一种天真的明媚,就像是星光,会疏疏地漏下来,无声无息漏到人心上。而外面风声雨声,嘈杂成一片,似乎要将这孤岛隔离成另外一个世界。
傍晚的时候风终于小了,雨也停了,孩子们冲出教室,在小小的操场上欢呼。杜晓苏拿着照相机,给他们拍了无数张照片。小脑袋们凑在一起,看数码相机上小小的led屏幕,合影照片拍得规规矩矩,孩子们将他和晓苏围在中间,灿烂的笑容就像一堆最可爱的花朵,但有些照片是杜晓苏抢拍的,孩子们爱对着镜头扮鬼脸,拍出来的样子当然是千奇百怪,引人发笑。杜晓苏非常有耐心,一张张把照片调出来给大家看 ,逗得一帮孩子是不是发出笑声。
水缸里的水快没了,小孙老师要去挑水,杜晓苏自告奋勇:“我去吧。”小孙老师挠了挠头:“那让邵医生跟你一块儿去吧,路很难走,你也提不动。”
她怔了一下,雷宇峥已经把桶接过去了:“走吧。”
走上山去才知道小孙老师为什么说路难走。所谓的路不过是陡峭的山上细细的一条“之”字形小径,泉眼非常远,有很长一段路一面就临着悬崖,崖下就是浪花击空,嶙峋的礁石粉碎了海涛,卷起千堆雪,看上去令人觉得眩晕。杜晓苏爬上山顶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风很大,把头发全都吹乱了。站在山顶望去,一望无际的大海,近处的海水是浑浊的褐黄色,远处是极浅的蓝色,极目望去看得见小岛,星星点点,像云海中的小小山头。
大块大块的云被风吹得向更远处移去,像无数竞发的风帆,也像无数硕大无朋的海鸟,渐飞渐远。她张开双臂,感受风从指端浩浩地吹过。雷宇峥站在那里,极目望着海天一线,似乎胸襟为之一洗。天与海如此雄壮广阔,而人是这样的渺小微弱,人世间再多的烦恼与痛楚,似乎都被这海天无恒所吞噬,所湮没。
竟然有这样壮丽的风景,在这无名的小岛上。
有毛绒绒的东西扫着他的腿,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小猫,不知道什么时候跟着来,一直跟到了这里。四只小爪子上已经溅上了泥浆,却摇摇摆摆向杜晓苏跑过去。她把小猫抱起来,蹲在泉边把它的爪子洗干净。泉水很冷,冰得小猫一激灵,把水珠溅到她脸上。因为冷,她的脸颊被海风吹得红红的,皮肤近乎半透明,像是早晨的蔷薇花,还带着露水般的晶莹,一笑起来更是明艳照人,仿佛有花正在绽放开来。
他蹲下去打水。
只听见她对小猫说:“排骨,跟我们回家吧,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哦。”
他淡淡地瞥了一眼,终于说:“你不会真打算把它带回去吧?”
她的样子有点心虚:“小孙老师说猫妈妈死了,小猫在这里又没什么吃的,将来说不定会饿死”
“这里天天都有鱼虾,怎么会饿死它。”
“可是没人给它做饭啊。”
他把慢慢两桶水提起来:“你 会做饭给它吃?”
她听出他语句中的嘲讽,声调降了下去:“我也不会可是我可以买猫粮”
他提着水往山下走:“飞机上不让带宠物。”
她怔了一下,追上去跟在他身后:“想想办法嘛,帮帮忙好不好?”
他不理睬她,顺着崎岖的山路,小心翼翼地往山下走。
她抱着猫,深一脚浅一脚跟着他,央求:“你看小猫多可怜,想想办法嘛,你连发电机都会修”她声音软软的,拉着他的衣袖,“振嵘”
他忽然立住脚,淡淡地说:“我不是邵振嵘。”
她的手一松,小猫跳到了地上,她怔怔地看着他,就像忽然被人从梦中唤醒,犹有惺忪的怔忡。小猫在地上滚了一身泥,糊得连毛皮的颜色都看不出来了,伸出舌头不停地舔着自己的爪子,仰起头冲他“喵喵”叫,一人一猫都睁着大眼睛看着他,仿佛都不知所措。
他拎着水桶继续往山下走,她抱着猫,默默地跟在他后面。
晚上的时候仍旧是他做的饭,因为有紫菜,所以做了紫菜虾米汤,孩子们仍旧吃得很香,杜晓苏盛了一碗汤,默默喝着,小孙老师怕他们受了风寒,特意去厨房找了一瓶酒出来:“咱们今天晚上喝一点儿,免得风湿。”
酒是烧酒,泡了海参,味道有点怪。
小孙老师本来是想陪雷宇峥多喝两杯,但他哪里是雷宇峥的对手,几杯酒下肚,已经从脸一直红到了脖子,话也多起来:“你们来,孩子们高兴,我也高兴邵医生,你跟杜小姐真是好人,一直寄钱来,还买书寄过来我也有个女朋友,可是她不明白,一直说岛上太苦,当老师挣不到钱,让我到大陆打工去。可是我要走了,娃娃们怎么办他们就没人教了你和杜小姐,你们两个心肠都这么好”
他有点语无伦次,杜晓苏拿过酒瓶,替他斟上一杯酒:“孙老师,我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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