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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大汉的皇帝,他拥有这个天下,可实际上呢?
一无所有。
他曾有一个威名四海的父亲,只不过父亲早已驾鹤仙去,只留下了一个混录那不堪的烂摊子;他曾有一个母亲,只不过为了一张椅子,母亲付出的不只是鲜血;他曾有很多的兄长,只不过昔日的笑容已成了威胁性命的忧患。
出身帝王家,他是先帝的幼子,却也是先帝唯一的希望,江山相托,是无奈,更是最大的赌注。
八岁起他便背负起了一个国家,他必须顾及百姓,必须顾及天下的安宁……宫之深,权之臣,淡而寂,孤而漠。
还好有云歌,无意中闯入他生命中的一个奇迹。
烈烈灼日,白骨嶙峋,发出刺眼的光芒。放眼世界,除了天空,只留一片金黄。
驼铃声,是饥渴难耐的沙漠中行人最偏爱的天籁之音,绿,是让人最期望欣喜的色彩,它让生命垂涎,似一股清流缓缓从嘴间细流,蔓延到经络,甘甜的滋味从心底慢慢溢出。
在这样一层一层的沙海中,那个满脸堆笑的女孩走来,为他死寂肃杀的生活勾勒出一笔色彩。
十年的等待,她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没有人当知道他们重逢时,他的心中究竟有多么的喜悦。
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妻子。
可当他从云歌口中知道一切的时候,他愣住了——云歌竟然是霍光的侄女。
他究竟该怎么办?
刘弗陵第一次感觉到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云歌,只能选择避开,每日站在院外望着,听于安讲述云歌的一切,甚至派人将皇后接来陪伴云歌。
看着院中的云歌,刘弗陵很久都没有见到她笑的那么开心了,从她来到自己身边开始,她的心中似乎总是装着许多事,他不问,并不代表他不关心。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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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马府。
霍光坐于主位,霍禹、霍山坐于左下首,霍云和两个身着禁军军袍的人坐于右下首。他们看似和霍禹、霍山、霍云平起平坐,但两人的姿态没有霍山、霍云的随意,显得拘谨小心许多。这两人是霍光的女婿邓广汉和范明友,邓广汉乃长乐宫卫尉,范明友乃未央宫卫尉,两人掌握着整个皇宫的禁军。
范明友向霍光禀道:“爹,宣室殿内的宦官和宫女都由于安一手掌握,我几次想安插人进去,都要么被于安找了借口打发到别处,要么被他寻了错处直接撵出宫。只要于安在一日,我们的人就很难进宣室殿。”
霍云蹙着眉说:“偏偏此人十分难动。于安是先帝临终亲命的宫廷总管,又得皇上宠信。这么多年,金钱、权势的诱惑,于安丝毫不为所动。我还想着,历来皇帝疑心病重,想借皇帝的手除了他,或者至少让皇上疏远他,可离间计、挑拨策,我们三十六计都快用了一轮了,皇上对于安的信任却半点不少,这两人之间竟真是无缝的鸡蛋——没得盯。”
霍光沉默不语,霍山皱眉点头。
邓广汉道:“宣室殿就那么大,即使没有近前侍奉的人,有什么动静,我们也能知道。”
目前也只能如此,霍光点了点头,看向范明友,“近日有什么特别事情?”
范明友谨慎地说:“皇上身边似乎多了位夫人,根据皇后娘娘身边的宫女回禀,即使是皇后娘娘对她也是客气三分。”
霍禹气极反倒笑起来:“这为夫人究竟生得什么模样?竟把我们不近女色的皇上迷成了这样?”
范明友低下头说:“听闻之前皇上似乎是与那位夫人同住一间,后来皇后娘娘来了之后,她才搬到温泉宫后的雅筑中去的。”
霍禹憋着气问:“什么是‘似乎’?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皇上究竟有没有……睡……了她?”
霍光看了眼霍禹,霍禹方把本要出口的一个字硬生生地换成了“睡”字。
范明友点了点头。
屋内的众人不敢再说话,都沉默地坐着。
霍光笑看过他们,“还有事情吗?没有事情,就都回去吧!”
霍禹说:“爹,长幼有序,圣贤教导。自先秦以来,皇位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您难道要等到那个女人生下皇长子不成……”
“够了。”霍光淡淡地笑着,“这是好事情,皇上膝下犹空,多有女子沾得雨露是我大汉幸事。”
霍光挥了挥手:“行了,我知道了,你们都出去吧!”
看着儿子、侄子、女婿都恭敬地退出了屋子,霍光放松了身体,起身在屋内慢慢踱步。
霍光的脚步停在墙上所挂的一柄弯刀前。
不是汉人锻造风格,而是西域游牧民族的马上用刀。
霍光书房内一切布置都十分传统,把这柄弯刀凸现得十分异样。
霍光凝视了会儿弯刀。“铿锵”一声,忽地拔出了刀。
一泓秋水,寒气冷冽。
刀身映照中,是一个两鬓已斑白的男子,几分陌生。
依稀间,仿似昨日,这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那人怒瞪着他说:“我要杀了你。”他朗笑着垂目,看见冷冽刀锋上映出的是一个剑眉星目、朗朗而笑的少年。
霍光对着刀锋映照中的男子淡淡笑开。他现在已经忘记如何朗笑了。
大哥去世那年,他不到十六岁。骤然之间,他的世界坍塌。
大哥走时,如骄阳一般耀眼。他一直以为,他会等到大哥重回长安,他会站在长安城下,骄傲地看着大哥的马上英姿,他会如所有人一样,高声呼喊着“骠骑将军”。他也许还会拽住身边的人,告诉他们,马上的人是他的大哥。
谁会想到太阳的陨落呢?
大哥和卫伉同时离开长安,领兵去边疆,可只有卫伉回到了长安。
他去城门迎接到的只是大哥已经腐烂的尸体,还有嫂子举刀自尽、尸首不存的噩耗。
终于再无任何人可以与卫氏的光芒争辉。而他成了长安城内的孤儿。
大哥的少年得志,大哥的倨傲冷漠,让大哥在朝堂内树敌甚多,在大哥太阳般刺眼的光芒下,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可随着大哥的离去,所有人都蠢蠢欲动,他成了众人仇恨的对象。
他享受了大哥的姓氏——霍,所带给他的荣耀,同时意味着,他要面对一切的刀光剑影。
从举步维艰、小心求生的少年,到今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就是那一个“之上”的人也不敢奈他何,他放弃了多少,失去了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想再知道。
云歌?
蜡烛的光焰中,浮现出云歌的盈盈笑脸。
霍光蓦然挥刀,“呼”,蜡烛应声而灭。
屋内骤暗。
窗外的月光洒入室内,令人惊觉今夜的月色竟是十分好。
天边的那枚弯月正如他手中的弯刀。
“咔哒”一声,弯刀已经入鞘。
一切都是为了霍家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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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长安城不远处的官道上,两匹马正披着夜色飞驰而过。
前面是一匹白马,马上坐着一个男子,锦衣裘袍,金冠玉带,端得是器宇非凡、华贵逼人,脸上却戴着个狰狞可怕的银狼面具,狼头铸造得栩栩如生,好似择人欲噬。月光照射到银色的金属上,泛出冰冷无情的光芒,让人从心里透出阵阵寒意。
后面跟着的是一匹黑马,马上坐着一个黑纱遮面的女子。
;他是大汉的皇帝,他拥有这个天下,可实际上呢?
一无所有。
他曾有一个威名四海的父亲,只不过父亲早已驾鹤仙去,只留下了一个混录那不堪的烂摊子;他曾有一个母亲,只不过为了一张椅子,母亲付出的不只是鲜血;他曾有很多的兄长,只不过昔日的笑容已成了威胁性命的忧患。
出身帝王家,他是先帝的幼子,却也是先帝唯一的希望,江山相托,是无奈,更是最大的赌注。
八岁起他便背负起了一个国家,他必须顾及百姓,必须顾及天下的安宁……宫之深,权之臣,淡而寂,孤而漠。
还好有云歌,无意中闯入他生命中的一个奇迹。
烈烈灼日,白骨嶙峋,发出刺眼的光芒。放眼世界,除了天空,只留一片金黄。
驼铃声,是饥渴难耐的沙漠中行人最偏爱的天籁之音,绿,是让人最期望欣喜的色彩,它让生命垂涎,似一股清流缓缓从嘴间细流,蔓延到经络,甘甜的滋味从心底慢慢溢出。
在这样一层一层的沙海中,那个满脸堆笑的女孩走来,为他死寂肃杀的生活勾勒出一笔色彩。
十年的等待,她终于来到了他的身边,没有人当知道他们重逢时,他的心中究竟有多么的喜悦。
她终于成为了他的妻子。
可当他从云歌口中知道一切的时候,他愣住了——云歌竟然是霍光的侄女。
他究竟该怎么办?
刘弗陵第一次感觉到手足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云歌,只能选择避开,每日站在院外望着,听于安讲述云歌的一切,甚至派人将皇后接来陪伴云歌。
看着院中的云歌,刘弗陵很久都没有见到她笑的那么开心了,从她来到自己身边开始,她的心中似乎总是装着许多事,他不问,并不代表他不关心。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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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司马府。
霍光坐于主位,霍禹、霍山坐于左下首,霍云和两个身着禁军军袍的人坐于右下首。他们看似和霍禹、霍山、霍云平起平坐,但两人的姿态没有霍山、霍云的随意,显得拘谨小心许多。这两人是霍光的女婿邓广汉和范明友,邓广汉乃长乐宫卫尉,范明友乃未央宫卫尉,两人掌握着整个皇宫的禁军。
范明友向霍光禀道:“爹,宣室殿内的宦官和宫女都由于安一手掌握,我几次想安插人进去,都要么被于安找了借口打发到别处,要么被他寻了错处直接撵出宫。只要于安在一日,我们的人就很难进宣室殿。”
霍云蹙着眉说:“偏偏此人十分难动。于安是先帝临终亲命的宫廷总管,又得皇上宠信。这么多年,金钱、权势的诱惑,于安丝毫不为所动。我还想着,历来皇帝疑心病重,想借皇帝的手除了他,或者至少让皇上疏远他,可离间计、挑拨策,我们三十六计都快用了一轮了,皇上对于安的信任却半点不少,这两人之间竟真是无缝的鸡蛋——没得盯。”
霍光沉默不语,霍山皱眉点头。
邓广汉道:“宣室殿就那么大,即使没有近前侍奉的人,有什么动静,我们也能知道。”
目前也只能如此,霍光点了点头,看向范明友,“近日有什么特别事情?”
范明友谨慎地说:“皇上身边似乎多了位夫人,根据皇后娘娘身边的宫女回禀,即使是皇后娘娘对她也是客气三分。”
霍禹气极反倒笑起来:“这为夫人究竟生得什么模样?竟把我们不近女色的皇上迷成了这样?”
范明友低下头说:“听闻之前皇上似乎是与那位夫人同住一间,后来皇后娘娘来了之后,她才搬到温泉宫后的雅筑中去的。”
霍禹憋着气问:“什么是‘似乎’?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皇上究竟有没有……睡……了她?”
霍光看了眼霍禹,霍禹方把本要出口的一个字硬生生地换成了“睡”字。
范明友点了点头。
屋内的众人不敢再说话,都沉默地坐着。
霍光笑看过他们,“还有事情吗?没有事情,就都回去吧!”
霍禹说:“爹,长幼有序,圣贤教导。自先秦以来,皇位就是嫡长子继承制,您难道要等到那个女人生下皇长子不成……”
“够了。”霍光淡淡地笑着,“这是好事情,皇上膝下犹空,多有女子沾得雨露是我大汉幸事。”
霍光挥了挥手:“行了,我知道了,你们都出去吧!”
看着儿子、侄子、女婿都恭敬地退出了屋子,霍光放松了身体,起身在屋内慢慢踱步。
霍光的脚步停在墙上所挂的一柄弯刀前。
不是汉人锻造风格,而是西域游牧民族的马上用刀。
霍光书房内一切布置都十分传统,把这柄弯刀凸现得十分异样。
霍光凝视了会儿弯刀。“铿锵”一声,忽地拔出了刀。
一泓秋水,寒气冷冽。
刀身映照中,是一个两鬓已斑白的男子,几分陌生。
依稀间,仿似昨日,这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那人怒瞪着他说:“我要杀了你。”他朗笑着垂目,看见冷冽刀锋上映出的是一个剑眉星目、朗朗而笑的少年。
霍光对着刀锋映照中的男子淡淡笑开。他现在已经忘记如何朗笑了。
大哥去世那年,他不到十六岁。骤然之间,他的世界坍塌。
大哥走时,如骄阳一般耀眼。他一直以为,他会等到大哥重回长安,他会站在长安城下,骄傲地看着大哥的马上英姿,他会如所有人一样,高声呼喊着“骠骑将军”。他也许还会拽住身边的人,告诉他们,马上的人是他的大哥。
谁会想到太阳的陨落呢?
大哥和卫伉同时离开长安,领兵去边疆,可只有卫伉回到了长安。
他去城门迎接到的只是大哥已经腐烂的尸体,还有嫂子举刀自尽、尸首不存的噩耗。
终于再无任何人可以与卫氏的光芒争辉。而他成了长安城内的孤儿。
大哥的少年得志,大哥的倨傲冷漠,让大哥在朝堂内树敌甚多,在大哥太阳般刺眼的光芒下,没有任何人敢轻举妄动,可随着大哥的离去,所有人都蠢蠢欲动,他成了众人仇恨的对象。
他享受了大哥的姓氏——霍,所带给他的荣耀,同时意味着,他要面对一切的刀光剑影。
从举步维艰、小心求生的少年,到今日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就是那一个“之上”的人也不敢奈他何,他放弃了多少,失去了什么,连他自己都不想再知道。
云歌?
蜡烛的光焰中,浮现出云歌的盈盈笑脸。
霍光蓦然挥刀,“呼”,蜡烛应声而灭。
屋内骤暗。
窗外的月光洒入室内,令人惊觉今夜的月色竟是十分好。
天边的那枚弯月正如他手中的弯刀。
“咔哒”一声,弯刀已经入鞘。
一切都是为了霍家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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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长安城不远处的官道上,两匹马正披着夜色飞驰而过。
前面是一匹白马,马上坐着一个男子,锦衣裘袍,金冠玉带,端得是器宇非凡、华贵逼人,脸上却戴着个狰狞可怕的银狼面具,狼头铸造得栩栩如生,好似择人欲噬。月光照射到银色的金属上,泛出冰冷无情的光芒,让人从心里透出阵阵寒意。
后面跟着的是一匹黑马,马上坐着一个黑纱遮面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