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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平时是用来放杂物的,但是大婶收拾得很乾净。
安大婶是个热情好客的人,她去厨房煮了碗面给少年端过来,说道:“我这里也没有太多好吃的,不过羊肉面是仙兰的特色,你不嫌弃的话就尝尝吧。”
少年感谢的将饭碗接过来,放到桌上,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偶尔会从袖中拿出一方帕子擦掉嘴角沾上的汤渍。
大婶在旁边看着他笑道:“你在昊月也是体面人家出来的吧?看你吃饭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少年解释道:“我家规矩多,吃饭时不许出声说话,也不许将汤汤水水洒到桌上。”
大婶点头道:“昊月人的气派就比我们仙兰人大,连吃饭都这么讲究,只是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大婶笑了笑,转身又去收拾院子。
少年吃完面,起身将碗筷送出!”
大婶见了,说道:“将碗放到井台上就行了,一会儿我来洗。”
少年说道:“这点小事我也能做的,已经很叨扰大婶了,哪里还能让您再给我洗碗呢?”说着,就伸手要去井台里打水。
安必花大婶急忙跑过来拦住他道:“孩子,这可不行!若是让你洗了碗,我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
少年不解地问:“怎么会呢?大婶您说的实在太严重了。”
她一边用吊桶打水,一边解释道:“咱们仙兰一向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的,这一点和你们昊月人一样,不过仙兰人对妻子的要求很多,规矩和忌讳也很多。比如这饭碗,一定要女人使用,饭前饭后,只有女人可以摸,男人们只在吃饭的时候会碰它,放下筷子后就一下都不会碰了。
“如果让男人在吃饭以外的时候碰了饭碗,就说明男人在外面没有工作可以做,只能在家中做个煮饭的笨蛋,这个家会被天神怪罪,最厉害的天惩就是天打五雷轰了。”
少年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洗个碗还有这样的典故。
但他很不以为然地道:“我们昊月国男人吃完饭其实也是不动饭碗的,但是并没有这么厉害的毒咒,听着倒好像女人的家务不仅卑贱还愚蠢。仙兰人的性格如此豪放剽悍,怎么会如此轻视自己的妻子?”
安必花大婶却笑道:“女人就该是这样的啊,女人若是太聪明,那要男人做什么?”
少年皱紧眉头,沉默了片刻问道:“大婶,您家还有别人吗?”
“我丈夫去草原上打猎了,这个季节正是狐群狼群出没的时候,一张狐皮和狼皮可以卖得很高的价格,他一走就要十天半个月,今天肯定是回不来了。”大婶又抱起一捆柴火,笑道:“我去把屋子里的地火烧得旺一些,你那间屋子就会暖和一些了。”
“多谢大婶。”少年好奇地跟了过去,想看她如何烧“地火”
原来是几间屋子的地面都是相通的,大婶在正房添柴生火,烧出的热气经过一个巨大、像铁炉的东西传送到每个房间。房与房之间负责传送热气的铁管子都安装在墙壁上,还有阀!”貌似是可以调控热气的输出和关闭。
少年人不禁赞叹道:“仙兰人真是聪明!这种取暖的方法,昊月人可不知道。”
安必花大婶得意地笑道:“这方法是咱们哈格桑想出来的。过去仙兰人也用不上这样的热炉子,所以真的要感谢天神把哈格桑送给了我们仙兰人啊!”少年又笑了,大概是因为这一路上,听到关于这位“哈格桑”的溢美之词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不想再听了,正想回房休息,那位大婶却来了兴致,和他介绍说:“咱们这位哈格桑是仙兰人的传奇。”
“我知道,他率兵八千退敌十万。”
“不仅如此,哈格桑据说是天神的儿子。当年他的母亲是咱们仙兰族的圣女,被一道闪电劈中,然后生下了他。”
少年瞪大眼睛,想笑又忍住了“被闪电劈中?”
真是闻所未闻,除非是亲眼所见,否!”他才不信这荒诞的说法。但是看大婶的表情这样认真严肃,一脸的向往崇拜,就知道她对这“传奇”是深信不疑的,他再多加反驳也没有意义。
于是他妥协地点头附和:“的确是天神的儿子呢。”
他赶了数日的路,又困又乏,和大婶再寒暄了几句,就回房去睡了。
房!”一关上,果然很暖和。少年躺在屋内唯一的一张床上,身下有点扎扎的感觉,因为身下所谓的垫子,不过是草编的草垫,毛毛扎扎并不平滑,对于素来养尊处优的他来说,环境实在是不够舒服。
他悄悄褪下裤子,看着一双雪白大腿内侧已经磨破的皮肉,不禁苦笑一声“真是自讨苦吃。”
平时在家骑马,最多骑不过两、三盏茶的工夫,就会被跟随自己的管家三催四请地叫下马背,即使长辈再疼他,也只能一个月骑上两、三回。他自诩天资聪颖,骑马习武都学得很快,只是被家人过分疼宠着,苦头吃得也少。结果这一回自己雄心勃勃地决定骑马来仙兰,却没想到过于颠簸的马上生活,让他的双腿饱受折磨。
还好随身带了家中最好的金创药,每天用药抹一抹,绑上白布,就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而且,都已经来到蚩南,南圆羽香近在咫尺,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只是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接近那位被无数人赞颂的“哈格桑”今晚再想一夜吧。
没多久,困意上袭,即使睡不惯草床,终于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用力推他,还听到那位大婶拔高声调的声音在他耳边喊:“快起来!狼群来了!”
显然平时是用来放杂物的,但是大婶收拾得很乾净。
安大婶是个热情好客的人,她去厨房煮了碗面给少年端过来,说道:“我这里也没有太多好吃的,不过羊肉面是仙兰的特色,你不嫌弃的话就尝尝吧。”
少年感谢的将饭碗接过来,放到桌上,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偶尔会从袖中拿出一方帕子擦掉嘴角沾上的汤渍。
大婶在旁边看着他笑道:“你在昊月也是体面人家出来的吧?看你吃饭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少年解释道:“我家规矩多,吃饭时不许出声说话,也不许将汤汤水水洒到桌上。”
大婶点头道:“昊月人的气派就比我们仙兰人大,连吃饭都这么讲究,只是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大婶笑了笑,转身又去收拾院子。
少年吃完面,起身将碗筷送出!”
大婶见了,说道:“将碗放到井台上就行了,一会儿我来洗。”
少年说道:“这点小事我也能做的,已经很叨扰大婶了,哪里还能让您再给我洗碗呢?”说着,就伸手要去井台里打水。
安必花大婶急忙跑过来拦住他道:“孩子,这可不行!若是让你洗了碗,我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
少年不解地问:“怎么会呢?大婶您说的实在太严重了。”
她一边用吊桶打水,一边解释道:“咱们仙兰一向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的,这一点和你们昊月人一样,不过仙兰人对妻子的要求很多,规矩和忌讳也很多。比如这饭碗,一定要女人使用,饭前饭后,只有女人可以摸,男人们只在吃饭的时候会碰它,放下筷子后就一下都不会碰了。
“如果让男人在吃饭以外的时候碰了饭碗,就说明男人在外面没有工作可以做,只能在家中做个煮饭的笨蛋,这个家会被天神怪罪,最厉害的天惩就是天打五雷轰了。”
少年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洗个碗还有这样的典故。
但他很不以为然地道:“我们昊月国男人吃完饭其实也是不动饭碗的,但是并没有这么厉害的毒咒,听着倒好像女人的家务不仅卑贱还愚蠢。仙兰人的性格如此豪放剽悍,怎么会如此轻视自己的妻子?”
安必花大婶却笑道:“女人就该是这样的啊,女人若是太聪明,那要男人做什么?”
少年皱紧眉头,沉默了片刻问道:“大婶,您家还有别人吗?”
“我丈夫去草原上打猎了,这个季节正是狐群狼群出没的时候,一张狐皮和狼皮可以卖得很高的价格,他一走就要十天半个月,今天肯定是回不来了。”大婶又抱起一捆柴火,笑道:“我去把屋子里的地火烧得旺一些,你那间屋子就会暖和一些了。”
“多谢大婶。”少年好奇地跟了过去,想看她如何烧“地火”
原来是几间屋子的地面都是相通的,大婶在正房添柴生火,烧出的热气经过一个巨大、像铁炉的东西传送到每个房间。房与房之间负责传送热气的铁管子都安装在墙壁上,还有阀!”貌似是可以调控热气的输出和关闭。
少年人不禁赞叹道:“仙兰人真是聪明!这种取暖的方法,昊月人可不知道。”
安必花大婶得意地笑道:“这方法是咱们哈格桑想出来的。过去仙兰人也用不上这样的热炉子,所以真的要感谢天神把哈格桑送给了我们仙兰人啊!”少年又笑了,大概是因为这一路上,听到关于这位“哈格桑”的溢美之词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不想再听了,正想回房休息,那位大婶却来了兴致,和他介绍说:“咱们这位哈格桑是仙兰人的传奇。”
“我知道,他率兵八千退敌十万。”
“不仅如此,哈格桑据说是天神的儿子。当年他的母亲是咱们仙兰族的圣女,被一道闪电劈中,然后生下了他。”
少年瞪大眼睛,想笑又忍住了“被闪电劈中?”
真是闻所未闻,除非是亲眼所见,否!”他才不信这荒诞的说法。但是看大婶的表情这样认真严肃,一脸的向往崇拜,就知道她对这“传奇”是深信不疑的,他再多加反驳也没有意义。
于是他妥协地点头附和:“的确是天神的儿子呢。”
他赶了数日的路,又困又乏,和大婶再寒暄了几句,就回房去睡了。
房!”一关上,果然很暖和。少年躺在屋内唯一的一张床上,身下有点扎扎的感觉,因为身下所谓的垫子,不过是草编的草垫,毛毛扎扎并不平滑,对于素来养尊处优的他来说,环境实在是不够舒服。
他悄悄褪下裤子,看着一双雪白大腿内侧已经磨破的皮肉,不禁苦笑一声“真是自讨苦吃。”
平时在家骑马,最多骑不过两、三盏茶的工夫,就会被跟随自己的管家三催四请地叫下马背,即使长辈再疼他,也只能一个月骑上两、三回。他自诩天资聪颖,骑马习武都学得很快,只是被家人过分疼宠着,苦头吃得也少。结果这一回自己雄心勃勃地决定骑马来仙兰,却没想到过于颠簸的马上生活,让他的双腿饱受折磨。
还好随身带了家中最好的金创药,每天用药抹一抹,绑上白布,就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而且,都已经来到蚩南,南圆羽香近在咫尺,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只是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接近那位被无数人赞颂的“哈格桑”今晚再想一夜吧。
没多久,困意上袭,即使睡不惯草床,终于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用力推他,还听到那位大婶拔高声调的声音在他耳边喊:“快起来!狼群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