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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人走了,去打仗了。半年吧,还是一年,不记得了。总之已经很久了。我住在一个破旧的窑洞里,到了冬天,外面只要一刮风,门和窗户就会拼命的颤抖。风从每个缝隙钻进来,将我包围,就算我已经缩在墙角里,它也不会放过。它要带走我所有的一切,永远不会回来,就像带走我的男人一样。
我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说不上国色天香,至少也是个沉鱼落雁。那时候,我男人在我家打杂,他每次看到我,都要低下头,恭恭敬敬地叫我:“小姐。”所以我一直没法看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单薄衣衫下的强健的身体。如果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那即便是在冬天也不会觉得寒冷,我真的只是这样偷偷想过。他是一个孤儿,所以看他可怜,我常常会拿一些剩饭和旧衣服给他。虽然别人都说男女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始的,可我并不那么认为。我不懂什么是爱情,我觉得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可以平安快乐地活着,所以我希望我身边的人都能够平安快乐。可是爹爹却一口咬定我和他有私情,一定要把他赶出去,这是我不愿见到的。他一个人在寒冷的冬天要到哪里去栖身。而我,一个女儿家,被扣上了私通的罪名也是不光彩的,干脆跟了他去。我在如今的这个破窑洞找到他,问他要不要我,他低着头,沉默了很久。猛地,他用晶亮的眸子盯着我,说:“要!”我想我第一次心动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吧,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女人。
虽然爹爹说我一定会后悔,迟早会回来求他,虽然所有的人都说我们没有好的结果,可我的固执,我的矜持已经容不得我回头了。他有的是力气,所以不用害怕他把我饿着。白天他上山砍柴,挑到集市上买,我在家里为他做饭洗衣。夜里他把我搂在怀里,听他对我说这一天在外面的见闻。那个时候,风也会从门缝里进来,只是我感觉不到冷。
天生我才必有用,上天赐给了他一副好的身板,所以他就是不甘心要做一辈子樵夫,他也要向那些曾经轻视他的人证明,自己不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所以当战争开始的时候,他就报名参军去了。我是念过书的,作为一个知书达礼的女人,我不能不放他去。我知道一个有志向的男人,如果你让他为你,失去了建功立业的机会,他会恨你一辈子的,那样你留住了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他临走的时候告诉我,他一定会身披金色的铠甲,戴着红花,骑着高头大马,来接我去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可以平安快乐的过一生。男人有太多争名逐利的梦想,他们嘴里说的“国仇家恨”只是他们用来掩饰野心冠冕堂皇的谎子。他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消息。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当树上的最后一枚黄叶被秋风摇到地上的时候,大雁就要飞到南方过冬了。一个人的时候,只有一群野雁陪我作伴,如今这鸟也要走了。听老人家说,鸟也是通人性的,那鸟每年走那么多地方,是否的一天,它会落在我男人门前的矮树上。我为自己这个可笑的想法激动不已,立刻扯下一方衣襟,想不到要写些什么,只满满地写下他的名字,系在大雁的脚上。看鸟儿渐飞渐远带走我亘古的相思。
有人说他已经战死了,也有人说他被敌军抓去做了俘虏。还有人说有一个番邦的公主看上了他,和他成了亲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那我宁愿他是第三种结局,我宁愿他是做了番邦的驸马... -->>
我的男人走了,去打仗了。半年吧,还是一年,不记得了。总之已经很久了。我住在一个破旧的窑洞里,到了冬天,外面只要一刮风,门和窗户就会拼命的颤抖。风从每个缝隙钻进来,将我包围,就算我已经缩在墙角里,它也不会放过。它要带走我所有的一切,永远不会回来,就像带走我的男人一样。
我原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说不上国色天香,至少也是个沉鱼落雁。那时候,我男人在我家打杂,他每次看到我,都要低下头,恭恭敬敬地叫我:“小姐。”所以我一直没法看清他的脸,只能看到他单薄衣衫下的强健的身体。如果被他紧紧地搂在怀里,那即便是在冬天也不会觉得寒冷,我真的只是这样偷偷想过。他是一个孤儿,所以看他可怜,我常常会拿一些剩饭和旧衣服给他。虽然别人都说男女之间,所有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始的,可我并不那么认为。我不懂什么是爱情,我觉得一个人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可以平安快乐地活着,所以我希望我身边的人都能够平安快乐。可是爹爹却一口咬定我和他有私情,一定要把他赶出去,这是我不愿见到的。他一个人在寒冷的冬天要到哪里去栖身。而我,一个女儿家,被扣上了私通的罪名也是不光彩的,干脆跟了他去。我在如今的这个破窑洞找到他,问他要不要我,他低着头,沉默了很久。猛地,他用晶亮的眸子盯着我,说:“要!”我想我第一次心动应该就是那个时候吧,于是我就成了他的女人。
虽然爹爹说我一定会后悔,迟早会回来求他,虽然所有的人都说我们没有好的结果,可我的固执,我的矜持已经容不得我回头了。他有的是力气,所以不用害怕他把我饿着。白天他上山砍柴,挑到集市上买,我在家里为他做饭洗衣。夜里他把我搂在怀里,听他对我说这一天在外面的见闻。那个时候,风也会从门缝里进来,只是我感觉不到冷。
天生我才必有用,上天赐给了他一副好的身板,所以他就是不甘心要做一辈子樵夫,他也要向那些曾经轻视他的人证明,自己不是个有勇无谋的莽夫,所以当战争开始的时候,他就报名参军去了。我是念过书的,作为一个知书达礼的女人,我不能不放他去。我知道一个有志向的男人,如果你让他为你,失去了建功立业的机会,他会恨你一辈子的,那样你留住了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他临走的时候告诉我,他一定会身披金色的铠甲,戴着红花,骑着高头大马,来接我去过锦衣玉食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可以平安快乐的过一生。男人有太多争名逐利的梦想,他们嘴里说的“国仇家恨”只是他们用来掩饰野心冠冕堂皇的谎子。他就这样走了,再也没有消息。
春去秋来,又是一年,当树上的最后一枚黄叶被秋风摇到地上的时候,大雁就要飞到南方过冬了。一个人的时候,只有一群野雁陪我作伴,如今这鸟也要走了。听老人家说,鸟也是通人性的,那鸟每年走那么多地方,是否的一天,它会落在我男人门前的矮树上。我为自己这个可笑的想法激动不已,立刻扯下一方衣襟,想不到要写些什么,只满满地写下他的名字,系在大雁的脚上。看鸟儿渐飞渐远带走我亘古的相思。
有人说他已经战死了,也有人说他被敌军抓去做了俘虏。还有人说有一个番邦的公主看上了他,和他成了亲如果我可以选择的话,那我宁愿他是第三种结局,我宁愿他是做了番邦的驸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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