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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修路工人,修一条长长的路,从我家住的村子门口,一直修到北京城里去,然后用我的一双小脚丫,沿着这条路走进天安门,去看看“十里长街送总理”的那条长安街到底有多长,和把城门楼上的毛主席的挂像看个够。
稍微长大一点儿后,我迷上了小说。别看父母没文化,也别看我们姐妹七个长得谁不跟谁沾边儿,可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喜欢文艺。据说是祖父遗传给我们的。祖父是个半路秀才。
我念小学五年级那會儿,也不知道姐姐们从哪里借来的小说,那种厚厚的大本子书,姐姐们抱回来得快,被我偷得更快,因为我识字少,看得慢,就偷着去野地里看,好不容易看完一本,送回家来,接着再偷出去一本。那个时候,姐姐们天天打架,就为书老丢的事儿,谁也想不到是我这个幺妹子在作怪,都以为我看不懂那些厚本子书。她们打她们的架,我偷我的书。当代、十月、收获、钟山、啄木鸟,最多的是中篇小说选刊。
其实,那个时候,我还真的看不懂多少。可是,爬满青藤的木屋里的一段文字却俘虏了我幼小的心灵,说女主人公盘青青有一天从地里回来,头上还沾着些草屑,因为走得热了,衣裳的领子微微敞着,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脖颈,男主人公一把手看到了,脸一下子就红了。
就是那段文字,改变了我的梦想,我不再想当修路工人了,而是要当小说家。为此,我还难过了好长一阵子。明明是要修路的,怎么就改了呢?就好象明明要做狗的,却怎么做起了猫一样。不过,这个梦想,并没能美好多久,因为随着我的渐渐长大,才发现,文学这条道路不光狭窄,而且曲折,数不清的人都在前仆后继朝这条路上挤。
再大一点儿时,那个叫春儿的男孩闯进了我的心里。我盼着能天天看到春儿。不用离得很近,就那么远远的能看见他就行。最好是在家乡的那条小溪边上,春儿站在岸上吹笛子,我在水里洗那些怎么也不愿意洗不完的衣裳。春儿身后是绚丽的夕阳,将他的一肩长发给染成了金色。我的面前是清得不能再清的溪水。还有岸上的一棵柳树,长长的枝条垂在地上,每根枝条上都缀满了密麻麻的树芽儿,那些树芽儿仿佛千万只眼睛,探头探脑的望着我,望得我小脸儿红红的,又象无数只小手,轻轻地撩着我的一怀嫩嫩心事。
那时,家乡的村子里正流传着一种神水,说喝了它的人都能脱下一层皮来,变得美丽异常,连瞎子也能重见光明。我就日思夜想能找到那种神奇的泉水,喝了它,能让我变得美丽。因为春儿不光颀长,而且白皙。我怕配不上他。
不久,因为我的一句气话,春儿离我而去了,我就再也不用费心巴力去找那种神水了。春儿都没有了,我还要美丽干什么。
到了九五年,三姐得了癌,手术了,又复发了,医院不给治了,让回到家里等着死神的光顾。那时我刚大学毕业,等待分配,闲着,就日夜守在三姐的身边。可是,死神它就是姗姗不来,让三姐受尽了折磨,一天两支的“杜冷丁”都成了徒劳,每每疼起来,三姐就以头撞墙,还把床头掰得疯响。连我的眼泪都给哭干了。最后,三姐服了毒,先去光顾死神了。
我的另一个梦想就诞生了。我要当医生。我要拎手术刀,给天底下所有跟三姐一样不幸的人们祛除疼痛。只要我把我的手术刀一挥,那些生了病的肌体就會象割烂韭菜一样,噌噌噌地被我去掉了,而且连根儿都不给留下,让死神明明在我的边上站着,就是走不过来。我当时还想到了鲁迅,明白他为什么要弃文从医了。
然而,当我把我的这个豪气冲天的梦想告诉给姐姐们时,姐姐们都笑了,说做医生要具备两个条件:胆大和心细。胆子不大的,就是拎着手术刀也下不了那个手。心不细的,给病人做完手术缝合的时候,难免會把手术刀给人家缝在肚子里。
是啊,姐姐们太了解我了,我这人,胆子小是不小,就是软得要命,不光心软,眼睛也软,譬如妈妈干活不小心手上扎了刺,让我给挑,我宁可看着那根刺在妈妈的手里长成疮,我也不去给下针挑。针,明明是金属呀,却怎么要进到肉里头去?至于心细,我就更不能提了,我是出了名的马虎大王,不是走路崴了脚,就是切菜切破了手指。
尽管如此,我还是豪情不改,我去找了舅舅,说了我的梦想。舅舅是学中医的。舅舅倒是没有二... -->>
小时候,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修路工人,修一条长长的路,从我家住的村子门口,一直修到北京城里去,然后用我的一双小脚丫,沿着这条路走进天安门,去看看“十里长街送总理”的那条长安街到底有多长,和把城门楼上的毛主席的挂像看个够。
稍微长大一点儿后,我迷上了小说。别看父母没文化,也别看我们姐妹七个长得谁不跟谁沾边儿,可是,都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喜欢文艺。据说是祖父遗传给我们的。祖父是个半路秀才。
我念小学五年级那會儿,也不知道姐姐们从哪里借来的小说,那种厚厚的大本子书,姐姐们抱回来得快,被我偷得更快,因为我识字少,看得慢,就偷着去野地里看,好不容易看完一本,送回家来,接着再偷出去一本。那个时候,姐姐们天天打架,就为书老丢的事儿,谁也想不到是我这个幺妹子在作怪,都以为我看不懂那些厚本子书。她们打她们的架,我偷我的书。当代、十月、收获、钟山、啄木鸟,最多的是中篇小说选刊。
其实,那个时候,我还真的看不懂多少。可是,爬满青藤的木屋里的一段文字却俘虏了我幼小的心灵,说女主人公盘青青有一天从地里回来,头上还沾着些草屑,因为走得热了,衣裳的领子微微敞着,露出一小截雪白的脖颈,男主人公一把手看到了,脸一下子就红了。
就是那段文字,改变了我的梦想,我不再想当修路工人了,而是要当小说家。为此,我还难过了好长一阵子。明明是要修路的,怎么就改了呢?就好象明明要做狗的,却怎么做起了猫一样。不过,这个梦想,并没能美好多久,因为随着我的渐渐长大,才发现,文学这条道路不光狭窄,而且曲折,数不清的人都在前仆后继朝这条路上挤。
再大一点儿时,那个叫春儿的男孩闯进了我的心里。我盼着能天天看到春儿。不用离得很近,就那么远远的能看见他就行。最好是在家乡的那条小溪边上,春儿站在岸上吹笛子,我在水里洗那些怎么也不愿意洗不完的衣裳。春儿身后是绚丽的夕阳,将他的一肩长发给染成了金色。我的面前是清得不能再清的溪水。还有岸上的一棵柳树,长长的枝条垂在地上,每根枝条上都缀满了密麻麻的树芽儿,那些树芽儿仿佛千万只眼睛,探头探脑的望着我,望得我小脸儿红红的,又象无数只小手,轻轻地撩着我的一怀嫩嫩心事。
那时,家乡的村子里正流传着一种神水,说喝了它的人都能脱下一层皮来,变得美丽异常,连瞎子也能重见光明。我就日思夜想能找到那种神奇的泉水,喝了它,能让我变得美丽。因为春儿不光颀长,而且白皙。我怕配不上他。
不久,因为我的一句气话,春儿离我而去了,我就再也不用费心巴力去找那种神水了。春儿都没有了,我还要美丽干什么。
到了九五年,三姐得了癌,手术了,又复发了,医院不给治了,让回到家里等着死神的光顾。那时我刚大学毕业,等待分配,闲着,就日夜守在三姐的身边。可是,死神它就是姗姗不来,让三姐受尽了折磨,一天两支的“杜冷丁”都成了徒劳,每每疼起来,三姐就以头撞墙,还把床头掰得疯响。连我的眼泪都给哭干了。最后,三姐服了毒,先去光顾死神了。
我的另一个梦想就诞生了。我要当医生。我要拎手术刀,给天底下所有跟三姐一样不幸的人们祛除疼痛。只要我把我的手术刀一挥,那些生了病的肌体就會象割烂韭菜一样,噌噌噌地被我去掉了,而且连根儿都不给留下,让死神明明在我的边上站着,就是走不过来。我当时还想到了鲁迅,明白他为什么要弃文从医了。
然而,当我把我的这个豪气冲天的梦想告诉给姐姐们时,姐姐们都笑了,说做医生要具备两个条件:胆大和心细。胆子不大的,就是拎着手术刀也下不了那个手。心不细的,给病人做完手术缝合的时候,难免會把手术刀给人家缝在肚子里。
是啊,姐姐们太了解我了,我这人,胆子小是不小,就是软得要命,不光心软,眼睛也软,譬如妈妈干活不小心手上扎了刺,让我给挑,我宁可看着那根刺在妈妈的手里长成疮,我也不去给下针挑。针,明明是金属呀,却怎么要进到肉里头去?至于心细,我就更不能提了,我是出了名的马虎大王,不是走路崴了脚,就是切菜切破了手指。
尽管如此,我还是豪情不改,我去找了舅舅,说了我的梦想。舅舅是学中医的。舅舅倒是没有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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