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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从西伯利亚训练营正式的走了出来后。十年的佣兵生涯中,已经在数次恐怖的战场中存活了下来。这本身就有点超出了科学的范围,归类到灵异的事件当中。
如果这样一个人,不被称之为怪物的话,还有什么人,可以被称之为怪物呢?
不过雷禅可不是只会空手格斗,而是这个人已经强到了什么都可以变成武器的程度。那怕是一张纸,他都可以把其变成刀子一样的锋利,切破了敌人的喉咙。
技冠天下,一个把杀人技巧磨练到无所不能的存在。
不过这不是吹嘘,雷禅在见习佣兵毕业的时候,和周震华一样是全优的成绩毕业。十年徘徊在生死中的经验,让雷禅磨练到了一个异常非人类的程度。
有传闻中说过,雷禅这个人早就已经存够摆脱佣兵生存的钱了。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离开黑水,亦没有离开佣兵界。
原因很简单,雷禅这个人已经变的,除了战斗什么都不会的程度了。
在外人的眼中,他近乎于冷漠到无情的程度。除了杀人,不会开玩笑,也不会交朋友。而和他做过队友的人,都变成了尸体。他冷酷的,就像一台不会出现任何运算错误的机器一样。和他在一起,要承受很大的压力啊。
然而,周震华却和他混在了一起。
周震华这时候是什么,他可是个小屁孩啊。虽然成绩好的夸张,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崩紧神经过日子,早晚会彻底的崩溃。所以在这时候,周震华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寄托精神的存在。而就在这时候,雷禅出现了。在软磨硬泡了一个月后,周震华成了雷禅的小弟。而雷禅,这位佣兵界最强的佣兵,则成为了周震华的大哥。
唰唰唰唰
四个人移动的速度非常的快,亚玛逊那湿软的地面和苍天大树的根茎,根本就无法阻挡四个人的步伐。偶尔会出现几条蛇,也会被大家用匕首第一时间钉死。虽然只是见习佣兵,但是他们的实力,已经比正式的佣兵,还要强大。他们现在所欠缺的,不过是佣兵世界里,生存的经验而已。
血腥味
许辉的鼻子犹如山猫一般的灵敏,立刻感觉到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不一样的气味。举手示意前面可能出现战斗的手势以后,大家的前进速度,立刻降了下来。
这次大家在雷禅的带领下,要对付的是一批garimpeiro(掘钻人)。
这群人其实都是通缉犯,他们伪装成掘钻人,在亚玛逊的土地上,到处用垃圾的手法挖取钻石之外,还做出了更加恶心和人神公愤的举动。最直接的就是,开着吉普车到附近的村庄抢劫。
就像恶魔一样,杀光了村子里的男人和老人,然后带走了村子中的女童和女人。在玩虐厌了以后,就会把其给杀死了。
由于当地政府被他们用钱所收买,对这件事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坦白来说,当地的政府,已经成为了这群恶魔的帮手。
雷禅带领大家的任务,就是击倒这群掘钻人。
当然,真正的任务并不是这样。真正的任务是,这群掘钻人中,有一个很出名的通缉犯。大家真正的任务,就是杀了这个通缉犯就行了。
但是如果在这种装备完善的掘钻人中,刺杀一名通缉犯,显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雷禅没有选择这么麻烦的解决方式,反而选择更加直接的一个方法。那就是——杀光所有能够反抗的人。
简单,直接,明了!
这就是雷禅的风格,他想杀一个人,如果觉的不过瘾,他就会杀光所有帮这个人的帮手。而且,选择这个方法的同时,不光是雷禅为了满足自己骨子里的战斗欲望。他还有特别照顾自己所带领的见习佣兵,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这种残酷的战斗。
当然,他嘴上不会这么说。按照他的风格,美其名曰的变成了替天行道。
不过,关于雷禅的风格,大家也算是早有耳闻。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在雷禅的指导下出任务了。或多或少,大家已经习惯了。
至于现在,大家开始根据空气中散发的血腥味,朝战斗的地点,微微的移动了过去。
十一岁从西伯利亚训练营正式的走了出来后。十年的佣兵生涯中,已经在数次恐怖的战场中存活了下来。这本身就有点超出了科学的范围,归类到灵异的事件当中。
如果这样一个人,不被称之为怪物的话,还有什么人,可以被称之为怪物呢?
不过雷禅可不是只会空手格斗,而是这个人已经强到了什么都可以变成武器的程度。那怕是一张纸,他都可以把其变成刀子一样的锋利,切破了敌人的喉咙。
技冠天下,一个把杀人技巧磨练到无所不能的存在。
不过这不是吹嘘,雷禅在见习佣兵毕业的时候,和周震华一样是全优的成绩毕业。十年徘徊在生死中的经验,让雷禅磨练到了一个异常非人类的程度。
有传闻中说过,雷禅这个人早就已经存够摆脱佣兵生存的钱了。不过他并没有就此离开黑水,亦没有离开佣兵界。
原因很简单,雷禅这个人已经变的,除了战斗什么都不会的程度了。
在外人的眼中,他近乎于冷漠到无情的程度。除了杀人,不会开玩笑,也不会交朋友。而和他做过队友的人,都变成了尸体。他冷酷的,就像一台不会出现任何运算错误的机器一样。和他在一起,要承受很大的压力啊。
然而,周震华却和他混在了一起。
周震华这时候是什么,他可是个小屁孩啊。虽然成绩好的夸张,但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崩紧神经过日子,早晚会彻底的崩溃。所以在这时候,周震华很聪明的给自己找一个可以寄托精神的存在。而就在这时候,雷禅出现了。在软磨硬泡了一个月后,周震华成了雷禅的小弟。而雷禅,这位佣兵界最强的佣兵,则成为了周震华的大哥。
唰唰唰唰
四个人移动的速度非常的快,亚玛逊那湿软的地面和苍天大树的根茎,根本就无法阻挡四个人的步伐。偶尔会出现几条蛇,也会被大家用匕首第一时间钉死。虽然只是见习佣兵,但是他们的实力,已经比正式的佣兵,还要强大。他们现在所欠缺的,不过是佣兵世界里,生存的经验而已。
血腥味
许辉的鼻子犹如山猫一般的灵敏,立刻感觉到潮湿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不一样的气味。举手示意前面可能出现战斗的手势以后,大家的前进速度,立刻降了下来。
这次大家在雷禅的带领下,要对付的是一批garimpeiro(掘钻人)。
这群人其实都是通缉犯,他们伪装成掘钻人,在亚玛逊的土地上,到处用垃圾的手法挖取钻石之外,还做出了更加恶心和人神公愤的举动。最直接的就是,开着吉普车到附近的村庄抢劫。
就像恶魔一样,杀光了村子里的男人和老人,然后带走了村子中的女童和女人。在玩虐厌了以后,就会把其给杀死了。
由于当地政府被他们用钱所收买,对这件事居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坦白来说,当地的政府,已经成为了这群恶魔的帮手。
雷禅带领大家的任务,就是击倒这群掘钻人。
当然,真正的任务并不是这样。真正的任务是,这群掘钻人中,有一个很出名的通缉犯。大家真正的任务,就是杀了这个通缉犯就行了。
但是如果在这种装备完善的掘钻人中,刺杀一名通缉犯,显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是雷禅没有选择这么麻烦的解决方式,反而选择更加直接的一个方法。那就是——杀光所有能够反抗的人。
简单,直接,明了!
这就是雷禅的风格,他想杀一个人,如果觉的不过瘾,他就会杀光所有帮这个人的帮手。而且,选择这个方法的同时,不光是雷禅为了满足自己骨子里的战斗欲望。他还有特别照顾自己所带领的见习佣兵,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里,适应这种残酷的战斗。
当然,他嘴上不会这么说。按照他的风格,美其名曰的变成了替天行道。
不过,关于雷禅的风格,大家也算是早有耳闻。而且这已经是第三次在雷禅的指导下出任务了。或多或少,大家已经习惯了。
至于现在,大家开始根据空气中散发的血腥味,朝战斗的地点,微微的移动了过去。